刘河城乡一体化(EPC)防水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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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河城乡一体化(EPC)防水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略)

工程(劳务)招标公告


(略) 华南公司 现对莘县刘河城乡一体化项目(EPC)防水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招标,现诚邀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前来参加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根据《 (略) 集中招标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工程(劳务)招标。

一、招标对象

1、项目名称:莘县刘河城乡一体化项目(EPC)防水工程专业分包

2、招标编号:*-*WX00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

2、开标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取得招标文件

请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并有意向参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于202351110(北京时间)前,将本次招标文件费用200元( (略) 及项目名称简称,无备注将无法进行确认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杨家坪支行

账号:*12982-0030

招标采购中心确认收款后投标人登*中国五矿电子商务平台在待办事项中选择“未投标的招标文件”或点击左侧菜单栏“招标文件报价编制”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书递交方式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5111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在“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提交投标报价并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同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招标文件中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开标会。

五、开标和评标

获取招标文件后,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

招标人: (略) 华南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韩工-*

招标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3-*


拍品名称

电子锯1台、三排钻1台、薄木剪切机1台、四面木工刨床1台、热压机1台、全自动高速数控裁板机1台、高频精密组框机1台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乐木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经2023年3月10日现场勘查,标的物为机器设备,无人看管随意堆放在仓库中,使用情况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略) 奉 (略) 查封。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电子锯1台、三排钻1台、薄木剪切机1台、四面木工刨床1台、热压机1台、全自动高速数控裁板机1台、高频精密组框机1台。

2、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存放于奉贤区奉城镇宏雁路188号比乐木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内。

2、经2023年3月10日现场勘查,标的物为机器设备,无人看管随意堆放在仓库中,使用情况不详。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该标的物品数量参照《评估报告》所列清单(清单请在“相关资料下载”中查阅),提供的设备清单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拍品交付实物现状为准。

3、法院对该批物资设备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设备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设备标的仅为设备本身,与设备相连的管道电线电缆等均不属于拍品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

5、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在10日内提清标的物,拍品的交付仅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如需拆除、装卸、运输,所有的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标的存放处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买受 (略) 及设备存放处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标的存放处协商解决提货用水、用电等事宜。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标的买受人在提货作业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8、禁止买受人在标的存放现场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


(略)

工程(劳务)招标公告


(略) 华南公司 现对莘县刘河城乡一体化项目(EPC)防水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招标,现诚邀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前来参加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根据《 (略) 集中招标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工程(劳务)招标。

一、招标对象

1、项目名称:莘县刘河城乡一体化项目(EPC)防水工程专业分包

2、招标编号:*-*WX00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

2、开标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取得招标文件

请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并有意向参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于202351110(北京时间)前,将本次招标文件费用200元( (略) 及项目名称简称,无备注将无法进行确认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杨家坪支行

账号:*12982-0030

招标采购中心确认收款后投标人登*中国五矿电子商务平台在待办事项中选择“未投标的招标文件”或点击左侧菜单栏“招标文件报价编制”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书递交方式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5111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在“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提交投标报价并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同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招标文件中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开标会。

五、开标和评标

获取招标文件后,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

招标人: (略) 华南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韩工-*

招标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3-*


拍品名称

电子锯1台、三排钻1台、薄木剪切机1台、四面木工刨床1台、热压机1台、全自动高速数控裁板机1台、高频精密组框机1台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乐木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经2023年3月10日现场勘查,标的物为机器设备,无人看管随意堆放在仓库中,使用情况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略) 奉 (略) 查封。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电子锯1台、三排钻1台、薄木剪切机1台、四面木工刨床1台、热压机1台、全自动高速数控裁板机1台、高频精密组框机1台。

2、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存放于奉贤区奉城镇宏雁路188号比乐木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内。

2、经2023年3月10日现场勘查,标的物为机器设备,无人看管随意堆放在仓库中,使用情况不详。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该标的物品数量参照《评估报告》所列清单(清单请在“相关资料下载”中查阅),提供的设备清单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拍品交付实物现状为准。

3、法院对该批物资设备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设备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设备标的仅为设备本身,与设备相连的管道电线电缆等均不属于拍品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

5、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在10日内提清标的物,拍品的交付仅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如需拆除、装卸、运输,所有的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标的存放处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买受 (略) 及设备存放处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标的存放处协商解决提货用水、用电等事宜。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标的买受人在提货作业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8、禁止买受人在标的存放现场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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