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湖州管理中心2023年杭宁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项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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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湖州管理中心2023年杭宁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项目项目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2023年杭宁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2023年杭宁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项目预算金额228万元,由杭宁高速固定资产购置费中列支,100%自筹,项目实施地点杭宁高速公路沿线,中标单位与浙江杭宁 (略) 签订合同,由浙江杭宁 (略) 负责本次招标。

2、采购内容和范围:杭宁高速沿线非公路标志牌及个别老化标志牌更换、湖州南至湖州北区间部分开口部及桥梁防眩网补装、刘家渡分离桥等七座桥梁老化防眩板更换、刘家渡分离桥等七座桥梁及43处开口部位防眩板贴膜、青山至南庄兜主线桥梁砼护栏老化(缺失)轮廓标更换或补装、父子岭至长兴北和湖州南至南庄兜间波形梁护栏立柱贴膜等;本项目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3、计划工期: 工期为9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下发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4、施工质量目标: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合格,必须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图纸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工程施工。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1人。

(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

(5)专职安全员要求: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且具有 三类人员 C类证书;1人。

(6)施工员要求: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1人。

(7)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 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 单位行贿 ,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 行贿 )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5月 05 日至2023年05月 0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5月 09 日16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05月 10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09时3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浙江杭宁 (略) (地址: (略) 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号,联系人: 弓先生 ,电话:0572-*)。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30分。

5、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杭宁 (略)

地 址: (略) 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

联 系 人: 弓先生

电 话:0572-*

2、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 (略) 纪检监察室

地 址: (略) 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大楼2号楼7楼

电 话: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浙江,湖州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2023年杭宁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2023年杭宁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项目预算金额228万元,由杭宁高速固定资产购置费中列支,100%自筹,项目实施地点杭宁高速公路沿线,中标单位与浙江杭宁 (略) 签订合同,由浙江杭宁 (略) 负责本次招标。

2、采购内容和范围:杭宁高速沿线非公路标志牌及个别老化标志牌更换、湖州南至湖州北区间部分开口部及桥梁防眩网补装、刘家渡分离桥等七座桥梁老化防眩板更换、刘家渡分离桥等七座桥梁及43处开口部位防眩板贴膜、青山至南庄兜主线桥梁砼护栏老化(缺失)轮廓标更换或补装、父子岭至长兴北和湖州南至南庄兜间波形梁护栏立柱贴膜等;本项目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3、计划工期: 工期为9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下发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4、施工质量目标: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合格,必须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图纸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工程施工。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1人。

(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

(5)专职安全员要求: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且具有 三类人员 C类证书;1人。

(6)施工员要求: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1人。

(7)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 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 单位行贿 ,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 行贿 )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5月 05 日至2023年05月 0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5月 09 日16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05月 10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09时3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浙江杭宁 (略) (地址: (略) 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号,联系人: 弓先生 ,电话:0572-*)。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30分。

5、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杭宁 (略)

地 址: (略) 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

联 系 人: 弓先生

电 话:0572-*

2、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 (略) 纪检监察室

地 址: (略) 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大楼2号楼7楼

电 话: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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