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河北省衡水市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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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北省衡水市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RB-GC-2023-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工程项目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2022]12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2022]190号 批准。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工程项目, (略) 境内,包含11个观测站,全部新建。主要工程内容:

(1)双激光交调设备1套,高清固定摄像机2台,太阳能供电设备1套,设备立杆、基础及接地1套。

(2)设备立杆:在路侧适当位置安装直立杆,立杆高8米,在约7.5米处安装双激光交调设备和高清固定摄像头,户外机箱设置在检修平台上。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30日,预计工期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具体包含立杆及立杆基础工程、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及其全部相关工作。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2023-JD1标段:包括大尹村交调站、护池交调站、中王辛庄交调站、景萌交调站、彭杜村交调站共计5个站。

2023-JD2标段:包括房庄交调站、滏阳新河桥交调站、郭庄交调站、小桃园交调站、郝刘村交调站、里台交调站共计6个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文件中所投“非接触式激光类交通量调查设备”必须为交通运输 (略) (交规办信函【2021】24号)“关于发布2021年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结果的通知”或交通运输 (略) (交规办信函【2021】93号)“关于发布2021年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结果(第二批)的通知”名单中的产品,其中“非接触式激光类交通量调查设备”采用的技术类型为“激光+视频”或“激光视频组合”等。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9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4日09时00分,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所有潜在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工作。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胜利东路319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318-*

招标代理:河北 (略)

地 址: (略) 桃城区胜利西路利安胡同

联 系 人:李世清

电 话:0318-*

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备注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

方法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设备技术方案、主要人员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商务和技术得分也相等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和设备技术方案”各评分因素的先后顺序比较同一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分高者优先;

(3)当“施工组织设计和设备技术方案”各评分因素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

当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当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相等时,按工程量清单100章报价“合计”较低的投标人优先,当100章报价“合计”也相等时,以200章(如有)报价“合计”较低的投标人优先,以此类推。如果工程量清单各章报价“合计”均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函应当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1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1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6)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7)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如有)。

(18)施工组织设计符合以下规定:

a、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计划中承诺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包括总工期、节点工期)、安全目标、环保目标均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

b、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合理可行。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与提交给招标人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6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和设备技术方案:40分

主要人员:30分

其他因素:30分(其中:履约信誉15分,企业业绩15分)

投标报价: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当前3名中出现排名并列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排名并列的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的先后顺序比较同一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分高者优先;当“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4分)

对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是否合理,施工组织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较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图,各分部、分项工程安排的前后顺序有无矛盾,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2.4-4.0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4分)

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关键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2.4-4.0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分)

对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

2.4-4.0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

对质量目标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

1.8-3.0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是否明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

1.8-3.0分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

1.2-2.0分

设备技术方案(20分)

投标设备性能质量、技术特点、先进性、实用性(10分)

技术指标、性能、质量优;

8.1-10.0分

技术指标、性能、质量较好;

6.0-8.0分

设备系统整体技术方案(5分)

设备系统整体技术方案合理;

4.1-5.0分

设备系统整体技术方案较合理。

3.0-4.0分

售后服务方案(5分)

售后服务方案具体、实用,响应及时;保修期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4.1-5.0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具体、较实用,响应较及时;保修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0-4.0分

2.2.2(2)

主要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9分;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加6分,最多加6分。

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标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以上任意证明文件中至少有一项能显示拟委任项目经理姓名。)

项目总工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9分;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的加6分,最多加6分。

项目总工业绩认定标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以上任意证明文件中至少有一项能显示拟委任项目总工姓名。)

2.2.2(3)

其他因素(30分)

履约信誉(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5分。

企业业绩(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6分。

单位业绩认定标准:以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办法规定,独立评分并签署姓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投标单位第一信封得分等于各项得分(各项得分为各个评委独立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以上评审项缺项得0分。

,河北, (略) ,衡水

招标编号:HBRB-GC-2023-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工程项目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2022]12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2022]190号 批准。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工程项目, (略) 境内,包含11个观测站,全部新建。主要工程内容:

(1)双激光交调设备1套,高清固定摄像机2台,太阳能供电设备1套,设备立杆、基础及接地1套。

(2)设备立杆:在路侧适当位置安装直立杆,立杆高8米,在约7.5米处安装双激光交调设备和高清固定摄像头,户外机箱设置在检修平台上。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30日,预计工期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具体包含立杆及立杆基础工程、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及其全部相关工作。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2023-JD1标段:包括大尹村交调站、护池交调站、中王辛庄交调站、景萌交调站、彭杜村交调站共计5个站。

2023-JD2标段:包括房庄交调站、滏阳新河桥交调站、郭庄交调站、小桃园交调站、郝刘村交调站、里台交调站共计6个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文件中所投“非接触式激光类交通量调查设备”必须为交通运输 (略) (交规办信函【2021】24号)“关于发布2021年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结果的通知”或交通运输 (略) (交规办信函【2021】93号)“关于发布2021年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结果(第二批)的通知”名单中的产品,其中“非接触式激光类交通量调查设备”采用的技术类型为“激光+视频”或“激光视频组合”等。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9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4日09时00分,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所有潜在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工作。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胜利东路319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318-*

招标代理:河北 (略)

地 址: (略) 桃城区胜利西路利安胡同

联 系 人:李世清

电 话:0318-*

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备注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

方法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设备技术方案、主要人员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商务和技术得分也相等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和设备技术方案”各评分因素的先后顺序比较同一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分高者优先;

(3)当“施工组织设计和设备技术方案”各评分因素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

当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当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相等时,按工程量清单100章报价“合计”较低的投标人优先,当100章报价“合计”也相等时,以200章(如有)报价“合计”较低的投标人优先,以此类推。如果工程量清单各章报价“合计”均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函应当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1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1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6)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7)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如有)。

(18)施工组织设计符合以下规定:

a、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计划中承诺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包括总工期、节点工期)、安全目标、环保目标均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

b、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合理可行。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与提交给招标人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6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和设备技术方案:40分

主要人员:30分

其他因素:30分(其中:履约信誉15分,企业业绩15分)

投标报价: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当前3名中出现排名并列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排名并列的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的先后顺序比较同一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分高者优先;当“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4分)

对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是否合理,施工组织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较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图,各分部、分项工程安排的前后顺序有无矛盾,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2.4-4.0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4分)

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关键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2.4-4.0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分)

对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

2.4-4.0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

对质量目标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

1.8-3.0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是否明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

1.8-3.0分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

1.2-2.0分

设备技术方案(20分)

投标设备性能质量、技术特点、先进性、实用性(10分)

技术指标、性能、质量优;

8.1-10.0分

技术指标、性能、质量较好;

6.0-8.0分

设备系统整体技术方案(5分)

设备系统整体技术方案合理;

4.1-5.0分

设备系统整体技术方案较合理。

3.0-4.0分

售后服务方案(5分)

售后服务方案具体、实用,响应及时;保修期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4.1-5.0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具体、较实用,响应较及时;保修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0-4.0分

2.2.2(2)

主要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9分;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加6分,最多加6分。

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标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以上任意证明文件中至少有一项能显示拟委任项目经理姓名。)

项目总工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9分;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的加6分,最多加6分。

项目总工业绩认定标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以上任意证明文件中至少有一项能显示拟委任项目总工姓名。)

2.2.2(3)

其他因素(30分)

履约信誉(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5分。

企业业绩(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6分。

单位业绩认定标准:以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办法规定,独立评分并签署姓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投标单位第一信封得分等于各项得分(各项得分为各个评委独立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以上评审项缺项得0分。

,河北, (略) ,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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