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洒水车、吸污车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洒水车、吸污车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洒水车、吸污车租赁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略) 洒水车、吸污车租赁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FW*
1.3 采 购 人: (略) (略)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 预算金额:70000.00元(含机械租赁期间的全部燃油、税金、机械保养维修费,配备操作人员的工资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市区项目用洒水车、吸污车租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3 服务地点: (略) 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已完工程量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方可有效,租金按季度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签认的租赁承认单及机械台班结算书办理结算付款,采购人一次性付清。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扫描件)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3)意向供 (略) 自有设备。(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水印照片)
(4)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洒水车或吸污车租赁业绩两项。(提供租赁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9日09:00至2023年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大写:*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6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
6.2 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
6.3 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递交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63.com
6.4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递交原件审查的,意向供应商需将相关原件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未递交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证明材料原件递交至香坊区联旭街2号,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6.5证明材料递交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证明材料逾期发送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3.证明材料原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 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8.2 竞价时间:2023年5月12日14:00至2023年5月12日15:00
8.3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9 确定成交供应商
9.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香坊区联旭街2号
联 系 人:刘明磊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洒水车、吸污车租赁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略) 洒水车、吸污车租赁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FW*
1.3 采 购 人: (略) (略)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 预算金额:70000.00元(含机械租赁期间的全部燃油、税金、机械保养维修费,配备操作人员的工资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市区项目用洒水车、吸污车租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3 服务地点: (略) 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已完工程量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方可有效,租金按季度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签认的租赁承认单及机械台班结算书办理结算付款,采购人一次性付清。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扫描件)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3)意向供 (略) 自有设备。(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水印照片)
(4)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洒水车或吸污车租赁业绩两项。(提供租赁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9日09:00至2023年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大写:*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6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
6.2 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
6.3 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递交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63.com
6.4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递交原件审查的,意向供应商需将相关原件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未递交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证明材料原件递交至香坊区联旭街2号,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6.5证明材料递交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证明材料逾期发送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3.证明材料原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 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8.2 竞价时间:2023年5月12日14:00至2023年5月12日15:00
8.3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9 确定成交供应商
9.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香坊区联旭街2号
联 系 人:刘明磊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洒水车、吸污车租赁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略) 洒水车、吸污车租赁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FW*
1.3 采 购 人: (略) (略)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 预算金额:70000.00元(含机械租赁期间的全部燃油、税金、机械保养维修费,配备操作人员的工资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市区项目用洒水车、吸污车租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3 服务地点: (略) 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已完工程量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方可有效,租金按季度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签认的租赁承认单及机械台班结算书办理结算付款,采购人一次性付清。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扫描件)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3)意向供 (略) 自有设备。(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水印照片)
(4)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洒水车或吸污车租赁业绩两项。(提供租赁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9日09:00至2023年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大写:*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6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
6.2 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
6.3 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递交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63.com
6.4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递交原件审查的,意向供应商需将相关原件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未递交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证明材料原件递交至香坊区联旭街2号,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6.5证明材料递交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证明材料逾期发送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3.证明材料原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 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8.2 竞价时间:2023年5月12日14:00至2023年5月12日15:00
8.3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9 确定成交供应商
9.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香坊区联旭街2号
联 系 人:刘明磊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洒水车、吸污车租赁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略) 洒水车、吸污车租赁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FW*
1.3 采 购 人: (略) (略)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 预算金额:70000.00元(含机械租赁期间的全部燃油、税金、机械保养维修费,配备操作人员的工资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市区项目用洒水车、吸污车租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3 服务地点: (略) 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已完工程量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方可有效,租金按季度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签认的租赁承认单及机械台班结算书办理结算付款,采购人一次性付清。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扫描件)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3)意向供 (略) 自有设备。(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水印照片)
(4)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洒水车或吸污车租赁业绩两项。(提供租赁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9日09:00至2023年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大写:*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6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
6.2 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
6.3 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递交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63.com
6.4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递交原件审查的,意向供应商需将相关原件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未递交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证明材料原件递交至香坊区联旭街2号,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6.5证明材料递交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证明材料逾期发送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3.证明材料原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 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8.2 竞价时间:2023年5月12日14:00至2023年5月12日15:00
8.3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9 确定成交供应商
9.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香坊区联旭街2号
联 系 人:刘明磊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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