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2023年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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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2023年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材料采购

城口县2023年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材料采购

标的系城口县2023年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材料采购,详见附件《材料采购清单》,拟按整体采购价不高于最高限价83.82万元协议或竞价征集供应商,详情见《材料采购清单》。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5月9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供应商。

二、意向供应商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待重庆联交所城口支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3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以本次公示的最高限价确定供应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四、为保护采购方和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采购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采购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采购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供应商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的;(4)各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供应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在采购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后,可凭采购合同、采购方验收合格手续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六、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根据项目施工进度书面通知供应商分批供应材料,每批材料由供应商负责送达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3号(城口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部),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向供应商出具材料验收单。采购价款按月结算,每月供货结束后15日内采购方按照实际的供货量与供应商结算价款,以此类推,直到本批采购的材料全部供应完为止。

七、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供应商承担,按成交价的2%收取,供应商须于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标的采购价为含税价,由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地 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水务局2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老师)、*(邬老师)


城口县2023年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材料采购

标的系城口县2023年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材料采购,详见附件《材料采购清单》,拟按整体采购价不高于最高限价83.82万元协议或竞价征集供应商,详情见《材料采购清单》。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5月9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供应商。

二、意向供应商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待重庆联交所城口支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3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以本次公示的最高限价确定供应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四、为保护采购方和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采购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采购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采购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供应商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的;(4)各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供应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在采购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后,可凭采购合同、采购方验收合格手续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六、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根据项目施工进度书面通知供应商分批供应材料,每批材料由供应商负责送达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3号(城口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部),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向供应商出具材料验收单。采购价款按月结算,每月供货结束后15日内采购方按照实际的供货量与供应商结算价款,以此类推,直到本批采购的材料全部供应完为止。

七、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供应商承担,按成交价的2%收取,供应商须于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标的采购价为含税价,由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地 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水务局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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