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九章消防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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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江九章消防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成都锦江九章消防工程

1.2招标人:成都 (略)

1.3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总净用地面积30442.44㎡,总规划建筑面积为77991.37㎡,含住宅:1-10#楼、13#楼,商业:11#、12#楼及地下室。

1.5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单位,

1.6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情况:1个标段

1.7定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技术标通过,商务标合理最低。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国家或当地技术规范要求范围内的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室外管网、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屋顶消防水箱、消防泵房、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通风及防排烟系统(不含人防战时通风和管道式换气扇)、防火包裹、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施工范围所有系统套管内防火封堵(套管外防火封堵由总承包单位实施)、消防风机及消防卷帘等设备的电源箱至控制箱进线、车库消防设备控制箱后接风机和防火卷帘的配管(明配)配线、本范围内涉及的其他系统明配管、金属软管敷设、消防水系统 (略) 政道路(路面开挖、回填、管道施工)、管沟开挖回填、砌井制作安装、消检电检、所有消防材料报验(包括承包范围外其他单位消防相关的设备材料)、精装追位、图纸深化、协调费等,上述消防系统的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成品保护、验收、保修、培训等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消防单位需无条件配合风机、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等*供材料厂家的安装、单机调试及联动调试工作,以确保验收;

2.2计划工期:2023年6月15日,竣工时间2024年5月30日,绝对工期35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必须能够保证本工程验收通过(*方及政府相关单位验收)

2.4项目地点: (略) 锦江区锦江大道196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3.2成立日期:不少于5年

3.3资质最低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最低要求:2021年至今近有不少于3个地产交付同类型项目;需有单个合同不少于1000万元的成都地区同类型项目施工业绩;(若为在建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若为已完工项目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5人员最低要求: 企业人数不少于50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财务报表为准)。

3.7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

,成都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成都锦江九章消防工程

1.2招标人:成都 (略)

1.3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总净用地面积30442.44㎡,总规划建筑面积为77991.37㎡,含住宅:1-10#楼、13#楼,商业:11#、12#楼及地下室。

1.5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单位,

1.6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情况:1个标段

1.7定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技术标通过,商务标合理最低。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国家或当地技术规范要求范围内的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室外管网、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屋顶消防水箱、消防泵房、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通风及防排烟系统(不含人防战时通风和管道式换气扇)、防火包裹、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施工范围所有系统套管内防火封堵(套管外防火封堵由总承包单位实施)、消防风机及消防卷帘等设备的电源箱至控制箱进线、车库消防设备控制箱后接风机和防火卷帘的配管(明配)配线、本范围内涉及的其他系统明配管、金属软管敷设、消防水系统 (略) 政道路(路面开挖、回填、管道施工)、管沟开挖回填、砌井制作安装、消检电检、所有消防材料报验(包括承包范围外其他单位消防相关的设备材料)、精装追位、图纸深化、协调费等,上述消防系统的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成品保护、验收、保修、培训等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消防单位需无条件配合风机、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等*供材料厂家的安装、单机调试及联动调试工作,以确保验收;

2.2计划工期:2023年6月15日,竣工时间2024年5月30日,绝对工期35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必须能够保证本工程验收通过(*方及政府相关单位验收)

2.4项目地点: (略) 锦江区锦江大道196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3.2成立日期:不少于5年

3.3资质最低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最低要求:2021年至今近有不少于3个地产交付同类型项目;需有单个合同不少于1000万元的成都地区同类型项目施工业绩;(若为在建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若为已完工项目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5人员最低要求: 企业人数不少于50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财务报表为准)。

3.7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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