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机
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机
项目编号 | ZG* | 项目名称 | 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集成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05/14 -- 24: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05/09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3/05/30-- 09:00 |
项目类别 | 工程 | 单价 | 含税 |
地址 |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集成 ,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G*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886.2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8680.14平方米,地下约1206.06平方米),总体设计可容纳2000个机柜,本次招标为部分机柜配套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集成。项目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集成。包含但不限于电源、空调、机柜、电气、智能化、机房装修、消防等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集成。结算和付款方式:4.1签订合同且收到机电设备费用2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机电设备费用20%的预付款;根据机电设备到货进度,定期组织验收,在收到验收单和机电设备费用5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机电设备50%的进度款;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且收到机电设备费用2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机电设备费用25%;机电设备费用剩余5%作为设备质保金,在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满一年且收到机电设备费用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无息支付。机电集成施工按月进行工程进度确认,以工程进度按月付款(提供机电集成施工进度验收单及机电集成施工款相应增值税发票),机电集成施工进度款支付比例为8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且收到项目验收单及机电集成施工费用总额1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机电集成施工款的15%,机电集成及施工费用剩余5%作为机电集成及施工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满一年且收到机电集成及施工费用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无息支付。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或现金(现金需要贴息3%)。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集成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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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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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5/14 24: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5/30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 ||||||||||||||||
7.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软件园A座七层联 系 人:包颖燕联系电话:*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昱博0472-*业务部长:田雨乐 0472-*客服热线电话:0472-* | ||||||||||||||||
(略) (略) | ||||||||||||||||
2023/05/09 |
项目编号 | ZG* | 项目名称 | 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集成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05/14 -- 24: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05/09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3/05/30-- 09:00 |
项目类别 | 工程 | 单价 | 含税 |
地址 |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集成 ,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G*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886.2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8680.14平方米,地下约1206.06平方米),总体设计可容纳2000个机柜,本次招标为部分机柜配套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集成。项目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集成。包含但不限于电源、空调、机柜、电气、智能化、机房装修、消防等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集成。结算和付款方式:4.1签订合同且收到机电设备费用2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机电设备费用20%的预付款;根据机电设备到货进度,定期组织验收,在收到验收单和机电设备费用5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机电设备50%的进度款;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且收到机电设备费用2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机电设备费用25%;机电设备费用剩余5%作为设备质保金,在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满一年且收到机电设备费用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无息支付。机电集成施工按月进行工程进度确认,以工程进度按月付款(提供机电集成施工进度验收单及机电集成施工款相应增值税发票),机电集成施工进度款支付比例为8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且收到项目验收单及机电集成施工费用总额1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机电集成施工款的15%,机电集成及施工费用剩余5%作为机电集成及施工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满一年且收到机电集成及施工费用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无息支付。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或现金(现金需要贴息3%)。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集成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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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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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5/14 24: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5/30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 ||||||||||||||||
7.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软件园A座七层联 系 人:包颖燕联系电话:*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昱博0472-*业务部长:田雨乐 0472-*客服热线电话:0472-* | ||||||||||||||||
(略) (略) | ||||||||||||||||
2023/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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