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 (略) (略) 南校区建设项目、 (略) 东校区建设项目、 (略) 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 (略) (略) 南校区建设项目、 (略) 东校区建设项目、 (略) 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字形型钢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略) 南校区建设项目、 (略) 东校区建设项目、 (略) 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 (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市 茂县 区(县)。合同金额5.29亿元,合同工期16月,开工日期:2022年9月,竣工日期:2023年12月。主要工程:南校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9312.04平方米,东校区建设项目:新建建筑面积76587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管线6390平方米、道路及铺装26169平方米、景观绿化30635平方米,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对已建实验大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6649.76平方米;对已建学生培训中心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7674.71平方米;建设校园内给水管线2509平方米、污水管线2948米、雨水管线3882米、室外消火栓2325米、电力电缆1874米、通讯管线1859米,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 (略) 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 (略)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3)《中铁 (略) 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二十四局设物[2019]349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各类型钢柱年产量均不低于2000万产值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略) 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对应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年)对应的本项目型钢立柱各类产品规格型号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各*份;(投标单位必须在标书中提供,如提供不了一律不得参与投标)
(5)供货业绩:须提供2020-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单项目合同额超*佰万)至少*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上级单位最新一期《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招标人《不诚信当事人名单》。
(7)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无法提供则不能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 2023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至邮箱(*@*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报名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汇款要求详见5.1.2)
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2)。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⑥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件2)。
5.1.2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公司账户汇出)至中铁二十四局集团 (略) 账号,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 (略)
帐 号:*5196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汇款单上须注明(项目简称和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 (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凤仪镇 (略) 中铁二十四局项目部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不接受未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组织单位发送投标申请资料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铁建云采平台http://**)
(2)铁建商城(http://**)
(3)(http:///)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 (略) 南校区建设项目、 (略) 东校区建设项目、 (略) 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凤仪镇 (略)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9.2招标组织单位:中铁 (略) 招标办公室
地 址: (略) 西湖区二七南路109号
标书售卖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澄清答疑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标书费开票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邮 箱:*@qq.com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