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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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中国民用 (略)

2.项目名称: (略) 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3.比选范围:冻制品类供应及配送

4.项目地点: (略) 供应科

5.采购限额:80万

6.最低限价:本次采购要求为折扣率报价,折扣率≥20%;

7.合同履行约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限额80万元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若合同结算金额未达到采购限额时,该项目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新的供货商,则自新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8.市场参考价的确定: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于每月 (略) 蓉价网上,以对应货品供货价作为供货基准价; (略) 蓉价网未包含的供货产品, (略) 发改委发布的武侯 (略) 场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台账上查询相关货品价格平均值作为供货基准价;若还存在货品经以上两种方式仍不能查询到,则由采购人在每月 (略) 郫都区 (略) 场现场询价,取所询零售价格平均值作为*方供货基价,并做好询价记录等痕迹管理工作。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应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生产企业应持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略) 部门;

7.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8.能提供配送物品的近期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 5 月13日至2023年5 月1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中国民用 (略) (略) 机场运行保障部供应科204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四、报名所带资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如有),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行业未规定的除外)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如果已属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2023年5月22日15:00 (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中国民用 (略) (略) 。

3.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 (略) 官网上发布。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民用 (略)

地 址: (略) 新津区桥津上街32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中国民用 (略) (略)

2023年5月12日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中国民用 (略)

2.项目名称: (略) 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3.比选范围:冻制品类供应及配送

4.项目地点: (略) 供应科

5.采购限额:80万

6.最低限价:本次采购要求为折扣率报价,折扣率≥20%;

7.合同履行约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限额80万元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若合同结算金额未达到采购限额时,该项目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新的供货商,则自新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8.市场参考价的确定: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于每月 (略) 蓉价网上,以对应货品供货价作为供货基准价; (略) 蓉价网未包含的供货产品, (略) 发改委发布的武侯 (略) 场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台账上查询相关货品价格平均值作为供货基准价;若还存在货品经以上两种方式仍不能查询到,则由采购人在每月 (略) 郫都区 (略) 场现场询价,取所询零售价格平均值作为*方供货基价,并做好询价记录等痕迹管理工作。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应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生产企业应持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略) 部门;

7.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8.能提供配送物品的近期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 5 月13日至2023年5 月1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中国民用 (略) (略) 机场运行保障部供应科204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四、报名所带资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如有),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行业未规定的除外)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如果已属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2023年5月22日15:00 (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中国民用 (略) (略) 。

3.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 (略) 官网上发布。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民用 (略)

地 址: (略) 新津区桥津上街32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中国民用 (略) (略)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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