珩创纳米560.26k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告悦达投资
珩创纳米560.26k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告悦达投资
本招标项目珩创纳米560.26k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悦达新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亭湖区盐城经济开发区柳江路26号。
2.1.2建设规模:实际装机容量为560.26kW,光伏组件采用545W单晶硅光伏组件,数量共计1028块;光伏所发电量经过4台110kW、1台60kW和1台50kW组串式逆变器转变后,通过并网柜并网。
2.1.3合同估算价:278.6万元。
2.1.4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60日历天(含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历天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供电部门的全容量并网验收;供电部门完成全容量并网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移交。
2.1.5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珩创纳米560.26kW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及批复)、施工和设备材料(含光伏组件)采购安装、检测、调试、培训、保修等及其伴随服务,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屋面承压测试、电能质量评估等),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网发电等内容,即交钥匙工程(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调试、包试验、包检查测试、包试运行、包消缺、包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的承包方式)。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1.6质量标准: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方案通过供电部门的批准及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材料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一次性达标并网成功。
2.2招标范围:珩创纳米560.26k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为:①可能存在的原房屋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光伏车棚(49个车位)、工程设计(包括勘探、测绘、接入系统方案批复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艺、竣工图设计);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所有变配电设备、一次二次电气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③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光伏车棚(49个车位)施工等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送出线路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带电运行72小时为终点;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及项目交工前的运维服务等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能存在的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光伏车棚(49个车位)、工程设计(包括勘探、测绘、接入系统方案批复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代、竣工图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设备采购: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所有变配电设备、一次二次电气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
2.2.3施工总承包(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含接入系统施工,其配套工程不限于土建、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光伏车棚(49个车位)、监控系统(含机房及其配套设备)、升压站等和设备材料安装】、检测、调试、培训、保修及其伴随服务;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光伏车棚(49个车位)施工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带电运行72小时为终点;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纸、电能质量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消防等报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及验收、购售电合同、接入批复、并网调度协议、整套启动验收等手续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及项目交工前的运维服务等工作。
2.2.4其他工作:对江苏 (略) 区域内的建筑物屋顶面积进行摸排、光伏组件的布置进行规划等。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并网、包交付、包交付前的运维、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电力专业(新能源发电)*级设计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机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本招标项目珩创纳米560.26k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悦达新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亭湖区盐城经济开发区柳江路26号。
2.1.2建设规模:实际装机容量为560.26kW,光伏组件采用545W单晶硅光伏组件,数量共计1028块;光伏所发电量经过4台110kW、1台60kW和1台50kW组串式逆变器转变后,通过并网柜并网。
2.1.3合同估算价:278.6万元。
2.1.4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60日历天(含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历天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供电部门的全容量并网验收;供电部门完成全容量并网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移交。
2.1.5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珩创纳米560.26kW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及批复)、施工和设备材料(含光伏组件)采购安装、检测、调试、培训、保修等及其伴随服务,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屋面承压测试、电能质量评估等),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网发电等内容,即交钥匙工程(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调试、包试验、包检查测试、包试运行、包消缺、包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的承包方式)。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1.6质量标准: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方案通过供电部门的批准及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材料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一次性达标并网成功。
2.2招标范围:珩创纳米560.26k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为:①可能存在的原房屋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光伏车棚(49个车位)、工程设计(包括勘探、测绘、接入系统方案批复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艺、竣工图设计);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所有变配电设备、一次二次电气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③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光伏车棚(49个车位)施工等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送出线路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带电运行72小时为终点;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及项目交工前的运维服务等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能存在的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光伏车棚(49个车位)、工程设计(包括勘探、测绘、接入系统方案批复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代、竣工图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设备采购: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所有变配电设备、一次二次电气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
2.2.3施工总承包(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含接入系统施工,其配套工程不限于土建、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光伏车棚(49个车位)、监控系统(含机房及其配套设备)、升压站等和设备材料安装】、检测、调试、培训、保修及其伴随服务;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光伏车棚(49个车位)施工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带电运行72小时为终点;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纸、电能质量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消防等报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及验收、购售电合同、接入批复、并网调度协议、整套启动验收等手续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及项目交工前的运维服务等工作。
2.2.4其他工作:对江苏 (略) 区域内的建筑物屋顶面积进行摸排、光伏组件的布置进行规划等。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并网、包交付、包交付前的运维、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电力专业(新能源发电)*级设计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机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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