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三医院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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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三医院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为进 (略) 采购活动,我院将釆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廉洁诚信、服务质量优、采购代理工作规范的釆购代理机构 (略) 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招标釆购任务,诚邀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比选。
1.1选择具有资质、符合要求的代理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名单, (略) 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比选代理服务。
1.2比选范围: (略)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库,本次比选共分为三个包: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年度服务单位为包1六家、包2四家、包3三家,当合格投标人小于等于每包入围数量的,每包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大于每包入围数量的,按每包评审得分排序。
1.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期限内根据服务质量的考核,采购人保留调整入围采购代理机构数量和入围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年限的权利。 (略) 相关政策变化,我院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招标代理相关标准。比选人发现应选人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应选人的入库资格。
2. 应选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选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1.2、应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略) 财政厅网上成功注册(备案),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或网页截图;
2.1.3、应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第三方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4、应选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1.5、应选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比选;
2.1.6、应选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应选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包一、包二(货物类、服务类):
(1)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成功注册(备案)。
(2)注册所在地 (略) 行政区域的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地租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2.2.2、包三(工程类):
(1)注册所在地 (略) 行政区域的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地租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2)提供住建部门登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网认证截图;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选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2.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日14:00 (略) (略) 官网下载比选文件。
4.应选文件的递交
4.1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4:00时(北京时间), (略) (略) 行政楼210室。
4.2.应选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选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活动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应选。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6.入选原则
应选人可以同 (略)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库3个包的比选,可同时入选3个包。比选人依据比选评委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入围候选人 (略) 。评审结果,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分排序。综合得分一样时,比选商务得分高的排在前面;比选商务得分一样时,技术得分高的排在前面;技术相同的按报价低的排在前面,都一样时随机抽取,按抽取先后顺序确定为排名顺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 (略) (略) 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址: (略) 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联系人:彭晖
电话:0731-*
附件:《 (略) (略)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比选文件》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为进 (略) 采购活动,我院将釆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廉洁诚信、服务质量优、采购代理工作规范的釆购代理机构 (略) 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招标釆购任务,诚邀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比选。
1.1选择具有资质、符合要求的代理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名单, (略) 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比选代理服务。
1.2比选范围: (略)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库,本次比选共分为三个包: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年度服务单位为包1六家、包2四家、包3三家,当合格投标人小于等于每包入围数量的,每包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大于每包入围数量的,按每包评审得分排序。
1.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期限内根据服务质量的考核,采购人保留调整入围采购代理机构数量和入围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年限的权利。 (略) 相关政策变化,我院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招标代理相关标准。比选人发现应选人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应选人的入库资格。
2. 应选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选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1.2、应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略) 财政厅网上成功注册(备案),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或网页截图;
2.1.3、应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第三方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4、应选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1.5、应选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比选;
2.1.6、应选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应选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包一、包二(货物类、服务类):
(1)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成功注册(备案)。
(2)注册所在地 (略) 行政区域的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地租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2.2.2、包三(工程类):
(1)注册所在地 (略) 行政区域的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地租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2)提供住建部门登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网认证截图;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选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2.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日14:00 (略) (略) 官网下载比选文件。
4.应选文件的递交
4.1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4:00时(北京时间), (略) (略) 行政楼210室。
4.2.应选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选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活动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应选。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6.入选原则
应选人可以同 (略)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库3个包的比选,可同时入选3个包。比选人依据比选评委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入围候选人 (略) 。评审结果,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分排序。综合得分一样时,比选商务得分高的排在前面;比选商务得分一样时,技术得分高的排在前面;技术相同的按报价低的排在前面,都一样时随机抽取,按抽取先后顺序确定为排名顺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 (略) (略) 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址: (略) 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联系人:彭晖
电话:0731-*
附件:《 (略) (略)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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