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尔泰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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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尔泰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

2、项目名称:新疆阿尔泰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紧密围绕“高纯石英铌铍等战略性矿产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地质调查项目目标任务,开展新疆阿尔泰西部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时,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查询到在截止时点之前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按照规定时间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电话)及本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3.1-3.8条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1套(以上材料须按照顺序并加盖公章),*@*q.com,我方收到邮件后,若资料齐全将会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各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费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

3.售价: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中 (略) 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等相关政策。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 (略) 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地址: (略) 中原区陇海西路328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箱:*@*q.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

2、项目名称:新疆阿尔泰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紧密围绕“高纯石英铌铍等战略性矿产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地质调查项目目标任务,开展新疆阿尔泰西部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时,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查询到在截止时点之前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按照规定时间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电话)及本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3.1-3.8条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1套(以上材料须按照顺序并加盖公章),*@*q.com,我方收到邮件后,若资料齐全将会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各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费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

3.售价: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中 (略) 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等相关政策。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 (略) 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地址: (略) 中原区陇海西路328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箱:*@*q.com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

2、项目名称:新疆阿尔泰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紧密围绕“高纯石英铌铍等战略性矿产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地质调查项目目标任务,开展新疆阿尔泰西部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时,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查询到在截止时点之前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按照规定时间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电话)及本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3.1-3.8条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1套(以上材料须按照顺序并加盖公章),*@*q.com,我方收到邮件后,若资料齐全将会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各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费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

3.售价: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中 (略) 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等相关政策。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 (略) 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地址: (略) 中原区陇海西路328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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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箱:*@*q.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

2、项目名称:新疆阿尔泰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紧密围绕“高纯石英铌铍等战略性矿产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地质调查项目目标任务,开展新疆阿尔泰西部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时,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查询到在截止时点之前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按照规定时间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电话)及本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3.1-3.8条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1套(以上材料须按照顺序并加盖公章),*@*q.com,我方收到邮件后,若资料齐全将会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各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费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

3.售价: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中 (略) 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等相关政策。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 (略) 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地址: (略) 中原区陇海西路328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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