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江浦室外道路场坪及附属配套设施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江浦室外道路场坪及附属配套设施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浦室外道路场坪及附属配套设施整修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项目编号:2023-JYCJCX-G1005/GN2023-JS-2796
2.2工程特征:单位配套生活设施建设
2.3建设地点:江苏南京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单位围墙改造、路灯改造、路面维修改造、路面面层加铺沥青、增加波形护栏、新建晒衣房、混凝土侧石更换、台阶重新粉刷、增加减速带等内容
估算价:147 (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节假日除外)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或参股(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军内单位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及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3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含首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未完成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未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5月)的缴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书);
(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级(含以上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022年11月-2023年5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三)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未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承诺书)。
(四)在最近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5月)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无相关问题的承诺书)。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17日17时00分到2023年5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免费办理用户注册。首次登录需注册为“投标人(非供应商)”类型,无需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和投标金牌通,(客户服务热线:0551-6262-4017,400-0099-555),此注册审核约需1-2个工作日。注册成功后在平台上找到本项目并点击“立即投标”,经采购机构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的军内单位证明;
(2)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8日09时30分,地点为: (略) 玄武区太平门街81号苏菜大厦3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 (略) 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邵如、周振潮、杨子
电话:*(邵)、*(周)、*(杨)
邮 箱:*@*h-inter.com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李先生
电话:*
纪检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
本招标项目江浦室外道路场坪及附属配套设施整修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项目编号:2023-JYCJCX-G1005/GN2023-JS-2796
2.2工程特征:单位配套生活设施建设
2.3建设地点:江苏南京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单位围墙改造、路灯改造、路面维修改造、路面面层加铺沥青、增加波形护栏、新建晒衣房、混凝土侧石更换、台阶重新粉刷、增加减速带等内容
估算价:147 (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节假日除外)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或参股(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军内单位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及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3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含首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未完成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未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5月)的缴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书);
(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级(含以上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022年11月-2023年5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三)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未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承诺书)。
(四)在最近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5月)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无相关问题的承诺书)。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17日17时00分到2023年5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免费办理用户注册。首次登录需注册为“投标人(非供应商)”类型,无需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和投标金牌通,(客户服务热线:0551-6262-4017,400-0099-555),此注册审核约需1-2个工作日。注册成功后在平台上找到本项目并点击“立即投标”,经采购机构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的军内单位证明;
(2)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8日09时30分,地点为: (略) 玄武区太平门街81号苏菜大厦3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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