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三部四分司陕西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吊顶工程招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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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三部四分司陕西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吊顶工程招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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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2023-05-23 10:41联系人:张英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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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所属地区:中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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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报名结束还剩

4天 23时 20分 25秒

报名截止时间:2023-05-23 10:41联系人:张英联系电话:*

工程三部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吊顶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眉县首善镇五坳村

三、招标方式:

1、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拟对吊顶工程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四、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针对项目设计的装饰石膏板吊顶、铝合金方板吊顶、普通纸面石膏板吊顶、矿棉装饰板吊顶、金属筒形吊顶、乳胶漆等所有施工的全部内容

五、招标单位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必须在陕建集采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网址:http://**)。同时,此次招标需同时完成集采信息平台线上招投标及线下纸质版本的开标。

5.2 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5.2.1投标单位均已通过资格预审。

5.2.2投标单位均已在《陕西建工集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5.2.3法人委托人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主管经营或生产领导,不得为资料员、财务、会计等文职人员。

5.2.3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及获取标书时间: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在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公示5天。

2.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大写:/元整);缴纳时间: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前交至招标项目所属财务处。未按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时在集采平台上投标的或有围标或串标嫌疑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未中标单位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3.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三个日历日内,中标单位应当向招标单位缴纳人民币/ (大写:/元整元 )元履约保证金(必须转账支付到招标单位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为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

七、工程款支付:中标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招标单位上报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单,招标单位按月进度量的75%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待建设单位与审计单位竣工决算完成后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的97%,剩余3%于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陕建筑信。

此条款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方可参与本次投标。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者承兑汇票。

中标后,中标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名称不一致的,不予以更改,合同自行终止。并对中标单位处以预估合同总价3%的罚款

八、现场勘察:招标人不单独组织现场勘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勘察,费用自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2时(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建集团工程三部(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长安区东长安街660号 陕建航天新天地2号楼12层),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陕西 (略) (略)

2、地址:工程部机关会议室(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长安区东长安街660号 陕建航天新天地2号楼12层)

3、招标联系人:张英

4、联系方式:*



工程三部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吊顶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眉县首善镇五坳村

三、招标方式:

1、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拟对吊顶工程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四、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针对项目设计的装饰石膏板吊顶、铝合金方板吊顶、普通纸面石膏板吊顶、矿棉装饰板吊顶、金属筒形吊顶、乳胶漆等所有施工的全部内容

五、招标单位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必须在陕建集采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网址:http://**)。同时,此次招标需同时完成集采信息平台线上招投标及线下纸质版本的开标。

5.2 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5.2.1投标单位均已通过资格预审。

5.2.2投标单位均已在《陕西建工集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5.2.3法人委托人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主管经营或生产领导,不得为资料员、财务、会计等文职人员。

5.2.3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及获取标书时间: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在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公示5天。

2.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大写:/元整);缴纳时间: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前交至招标项目所属财务处。未按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时在集采平台上投标的或有围标或串标嫌疑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未中标单位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3.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三个日历日内,中标单位应当向招标单位缴纳人民币/ (大写:/元整元 )元履约保证金(必须转账支付到招标单位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为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

七、工程款支付:中标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招标单位上报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单,招标单位按月进度量的75%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待建设单位与审计单位竣工决算完成后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的97%,剩余3%于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陕建筑信。

此条款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方可参与本次投标。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者承兑汇票。

中标后,中标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名称不一致的,不予以更改,合同自行终止。并对中标单位处以预估合同总价3%的罚款

八、现场勘察:招标人不单独组织现场勘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勘察,费用自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2时(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建集团工程三部(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长安区东长安街660号 陕建航天新天地2号楼12层),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陕西 (略) (略)

2、地址:工程部机关会议室(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长安区东长安街660号 陕建航天新天地2号楼12层)

3、招标联系人: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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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眉县首善镇五坳村

三、招标方式:

1、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拟对吊顶工程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四、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针对项目设计的装饰石膏板吊顶、铝合金方板吊顶、普通纸面石膏板吊顶、矿棉装饰板吊顶、金属筒形吊顶、乳胶漆等所有施工的全部内容

五、招标单位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必须在陕建集采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网址:http://**)。同时,此次招标需同时完成集采信息平台线上招投标及线下纸质版本的开标。

5.2 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5.2.1投标单位均已通过资格预审。

5.2.2投标单位均已在《陕西建工集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5.2.3法人委托人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主管经营或生产领导,不得为资料员、财务、会计等文职人员。

5.2.3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及获取标书时间: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在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公示5天。

2.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大写:/元整);缴纳时间: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前交至招标项目所属财务处。未按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时在集采平台上投标的或有围标或串标嫌疑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未中标单位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3.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三个日历日内,中标单位应当向招标单位缴纳人民币/ (大写:/元整元 )元履约保证金(必须转账支付到招标单位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为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

七、工程款支付:中标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招标单位上报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单,招标单位按月进度量的75%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待建设单位与审计单位竣工决算完成后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的97%,剩余3%于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陕建筑信。

此条款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方可参与本次投标。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者承兑汇票。

中标后,中标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名称不一致的,不予以更改,合同自行终止。并对中标单位处以预估合同总价3%的罚款

八、现场勘察:招标人不单独组织现场勘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勘察,费用自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2时(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建集团工程三部(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长安区东长安街660号 陕建航天新天地2号楼12层),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陕西 (略) (略)

2、地址:工程部机关会议室(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长安区东长安街660号 陕建航天新天地2号楼12层)

3、招标联系人: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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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眉县首善镇五坳村

三、招标方式:

1、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拟对吊顶工程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四、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针对项目设计的装饰石膏板吊顶、铝合金方板吊顶、普通纸面石膏板吊顶、矿棉装饰板吊顶、金属筒形吊顶、乳胶漆等所有施工的全部内容

五、招标单位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必须在陕建集采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网址:http://**)。同时,此次招标需同时完成集采信息平台线上招投标及线下纸质版本的开标。

5.2 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5.2.1投标单位均已通过资格预审。

5.2.2投标单位均已在《陕西建工集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5.2.3法人委托人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主管经营或生产领导,不得为资料员、财务、会计等文职人员。

5.2.3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及获取标书时间: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在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公示5天。

2.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大写:/元整);缴纳时间: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前交至招标项目所属财务处。未按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时在集采平台上投标的或有围标或串标嫌疑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未中标单位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3.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三个日历日内,中标单位应当向招标单位缴纳人民币/ (大写:/元整元 )元履约保证金(必须转账支付到招标单位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为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

七、工程款支付:中标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招标单位上报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单,招标单位按月进度量的75%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待建设单位与审计单位竣工决算完成后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的97%,剩余3%于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陕建筑信。

此条款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方可参与本次投标。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者承兑汇票。

中标后,中标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名称不一致的,不予以更改,合同自行终止。并对中标单位处以预估合同总价3%的罚款

八、现场勘察:招标人不单独组织现场勘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勘察,费用自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2时(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建集团工程三部(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长安区东长安街660号 陕建航天新天地2号楼12层),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陕西 (略) (略)

2、地址:工程部机关会议室(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长安区东长安街660号 陕建航天新天地2号楼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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