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工程部氨水公开途径采购一车5月10日-采购公告
公用工程部氨水公开途径采购一车5月10日-采购公告
公用工程部氨水公开途径采购一车5月10日-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G*
采购商: (略)
发布时间:2023-05-18 15:03:15
项目状态:进行中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1 | 氨水 | 标准参照(HG1-88-81)工业用氨水质量标准,标准为:1、色度号≤80;2、氨(NH3)含量/%≥23(让步接收质量指标≥18);3、残渣含量/(g/l)≤0.3(让步接收质量指标≤0.5)。让步接收范围为:23%>氨(NH3)含量%≥18%,扣款金额=单价÷23%×(23%-实际含量)×数量×1.1超出让步接收上、下限指标之一按退货处理。 | 吨 |
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 (略) 公用工程部氨水公开途径询价采购2、项目内容: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略) 公用工程部氨水采购量约30吨(具体数量由宜宾纸业生产状况确定)。3、交货地点: (略) 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略) 。4、供货期:2023年6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5、运输要求:由具有氨水运输资质的槽罐车运输。6、质量要求及考核:按 (略) 主要生产物资质量标准管理规定中氨水质量标准执行(见附件);标准参照(HG1-88-81)工业用氨水质量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执行;重点检测氨(NH4)含量,其余指标根据需要抽检或外送检测。检验结果以需方取样检测后的数据为准。若供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在得到需方通知后(书面或微信)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需方检测数据;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需方对原样存样进行复检(在供方提出后48小时内回复检测结果),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让步接收范围为:23%>氨(NH3)含量%≥18%,扣款金额=单价÷23%×(23%-实际含量)×数量×1.1。超出让步接收上、下限指标之一按退货处理,其它检验指标不合格按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随货提供该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签章版;数据涂改无效;如报告≥1页,每页均需盖章)。7、本次报价最高总价限价为:27000元(不含税),税率为9%,超出限价视为无效报价。8、每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供方根据结算周期内的实际到货量计算金额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需方审核挂账。从结算周期所在月开始计算,于第三月将全额货款支付给供方(例: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到货产品,需方于2023年7月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若需方支付现金,供方按1.5%贴息给需方。9、投标保证金:参与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截止缴纳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12时00分,投标保 (略) 账户在规定缴纳时间前支付到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溪支行开户账号: 23145 17109 10002 9634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例:氨水投标保证金),若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未注明项目名称则视为未缴纳,不予授权报价资格。开标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0、定价方式:最低价中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 (略) ;2、有效经营证照(即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有效的危化品经营资质证明;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5、“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司法判决及执行信息”三个项目显示为“共0条”。以上资料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提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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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CG*
采购商: (略)
发布时间:2023-05-18 15:03:15
项目状态:进行中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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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氨水 | 标准参照(HG1-88-81)工业用氨水质量标准,标准为:1、色度号≤80;2、氨(NH3)含量/%≥23(让步接收质量指标≥18);3、残渣含量/(g/l)≤0.3(让步接收质量指标≤0.5)。让步接收范围为:23%>氨(NH3)含量%≥18%,扣款金额=单价÷23%×(23%-实际含量)×数量×1.1超出让步接收上、下限指标之一按退货处理。 | 吨 |
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 (略) 公用工程部氨水公开途径询价采购2、项目内容: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略) 公用工程部氨水采购量约30吨(具体数量由宜宾纸业生产状况确定)。3、交货地点: (略) 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略) 。4、供货期:2023年6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5、运输要求:由具有氨水运输资质的槽罐车运输。6、质量要求及考核:按 (略) 主要生产物资质量标准管理规定中氨水质量标准执行(见附件);标准参照(HG1-88-81)工业用氨水质量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执行;重点检测氨(NH4)含量,其余指标根据需要抽检或外送检测。检验结果以需方取样检测后的数据为准。若供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在得到需方通知后(书面或微信)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需方检测数据;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需方对原样存样进行复检(在供方提出后48小时内回复检测结果),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让步接收范围为:23%>氨(NH3)含量%≥18%,扣款金额=单价÷23%×(23%-实际含量)×数量×1.1。超出让步接收上、下限指标之一按退货处理,其它检验指标不合格按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随货提供该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签章版;数据涂改无效;如报告≥1页,每页均需盖章)。7、本次报价最高总价限价为:27000元(不含税),税率为9%,超出限价视为无效报价。8、每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供方根据结算周期内的实际到货量计算金额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需方审核挂账。从结算周期所在月开始计算,于第三月将全额货款支付给供方(例: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到货产品,需方于2023年7月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若需方支付现金,供方按1.5%贴息给需方。9、投标保证金:参与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截止缴纳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12时00分,投标保 (略) 账户在规定缴纳时间前支付到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溪支行开户账号: 23145 17109 10002 9634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例:氨水投标保证金),若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未注明项目名称则视为未缴纳,不予授权报价资格。开标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0、定价方式:最低价中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 (略) ;2、有效经营证照(即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有效的危化品经营资质证明;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5、“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司法判决及执行信息”三个项目显示为“共0条”。以上资料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提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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