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万安出入口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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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万安出入口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公告

沈海高速万安出入口工程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采 (略) (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

1.2项目的规模:

万安互通:新增万安互通位于万安工业园区附近,与沈海高速公路主线交叉桩号为K2387+570,采用喇叭型互通方案,互通区主线长约1.24公里,设置5条匝道和收费站一座。匝道总长约2.4公里,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双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6.5米,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0米。

连接线:连接线与普通县道X584线相接,长度约0.91公里﹐按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

1.3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采购分为1个施工劳务合作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image.png

注:本表主要工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是 (略) 高速 (略) 专业施工分包,或路基工程、或桥梁工程劳务合作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或一项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或桥梁工程劳务合作(劳务分包)施工。 (略) 高速 (略) 2022年度信用考核为AA和A的供应商,其业绩免于提交和审查。

(4)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2 本次采购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 (略) 不属于关联企业, (略) (略) 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劳务合作合同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4日, (略) 高速 (略) 网站(http://**)招标采购-工程招标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 (略)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视频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等信息应与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5 供应商填 (略) 自有人员,应提供至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 (略) 高速 (略) (http://**)等网站上发布。

7.采购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8.其他事项

8.1 评审结束后,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高速 (略) (http://**)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8.2 其它补充内容:/。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邮  编:*

联系人:卢木造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略) (略)

2023年5月19日

沈海高速万安出入口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文件.zip

沈海高速万安出入口工程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采 (略) (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

1.2项目的规模:

万安互通:新增万安互通位于万安工业园区附近,与沈海高速公路主线交叉桩号为K2387+570,采用喇叭型互通方案,互通区主线长约1.24公里,设置5条匝道和收费站一座。匝道总长约2.4公里,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双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6.5米,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0米。

连接线:连接线与普通县道X584线相接,长度约0.91公里﹐按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

1.3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采购分为1个施工劳务合作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image.png

注:本表主要工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是 (略) 高速 (略) 专业施工分包,或路基工程、或桥梁工程劳务合作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或一项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或桥梁工程劳务合作(劳务分包)施工。 (略) 高速 (略) 2022年度信用考核为AA和A的供应商,其业绩免于提交和审查。

(4)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2 本次采购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 (略) 不属于关联企业, (略) (略) 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劳务合作合同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4日, (略) 高速 (略) 网站(http://**)招标采购-工程招标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 (略)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视频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等信息应与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5 供应商填 (略) 自有人员,应提供至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 (略) 高速 (略) (http://**)等网站上发布。

7.采购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8.其他事项

8.1 评审结束后,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高速 (略) (http://**)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8.2 其它补充内容:/。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邮  编:*

联系人:卢木造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略) (略)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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