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宁省县级公路桥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辽宁省]?辽宁省县级公路桥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县级公路桥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5-23 至 2023-05-3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杨城
项目概况

县级公路桥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75
项目名称:县级公路桥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县级公路桥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 工期: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 付款方式:按区政府拨款进度付款

3. 资质要求:(1)须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 (略) 级交通主管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4. 质保期、质保金:2年,3%

5. 清单:该工程主要内容是在解范线古城子立交桥桥、大房身立交桥、新蔡线上三家桥两侧波形护栏,全长约2.1公里。

6.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验收后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 (略) 级交通主管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 (略) 于洪区黄海路16号*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点击查看>>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于洪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于洪区沈大路9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大东区观泉路50-2号3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吉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3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飞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辽宁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县级公路桥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5-23 至 2023-05-3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杨城
项目概况

县级公路桥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75
项目名称:县级公路桥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县级公路桥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 工期: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 付款方式:按区政府拨款进度付款

3. 资质要求:(1)须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 (略) 级交通主管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4. 质保期、质保金:2年,3%

5. 清单:该工程主要内容是在解范线古城子立交桥桥、大房身立交桥、新蔡线上三家桥两侧波形护栏,全长约2.1公里。

6.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验收后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 (略) 级交通主管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 (略) 于洪区黄海路16号*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点击查看>>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于洪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于洪区沈大路9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大东区观泉路50-2号3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吉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3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飞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辽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