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部分收费广场照明及北戴河连接线照明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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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部分收费广场照明及北戴河连接线照明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 (略) 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部分收费广场照明及北戴河连接线照明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 (略) 以《关于下达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冀高规〔2022〕799号和《关于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高规〔2023〕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沿线。

2.1.2工程内容

河北 (略) 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部分收费广场照明及北戴河连接线照明改造工程包括:

(1)对孟姜、秦皇岛东、秦皇岛北、抚宁、卢龙、迁安主站、迁安辅站、唐山北、鸦鸿桥主站、鸦鸿桥辅站、玉田站共 11 座收费站更换照明灯杆、LED灯具及配套线缆等。

(2)将北戴河连接线580套陶瓷金卤灯更换为LED灯具,对灯杆进行除锈刷漆,同时更换北戴河连接线照明低压电缆,对照明箱变进行相应整改,增设北戴河连接线照明路灯能耗监测系统。

2.2监理服务期限

工程监理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2023年7月31日完工,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监理工程质量要求: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河北 (略) 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部分收费广场照明及北戴河连接线照明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本项目设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类别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

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5日14时30分至2023年5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4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6月14日15时00分在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7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网站((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

*燕、李娜、付丽琴、戴凌云

电话

0311-*、0335-*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

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话

*、*

惠招标平台:400-780-999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doc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 (略) 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部分收费广场照明及北戴河连接线照明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 (略) 以《关于下达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冀高规〔2022〕799号和《关于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高规〔2023〕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沿线。

2.1.2工程内容

河北 (略) 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部分收费广场照明及北戴河连接线照明改造工程包括:

(1)对孟姜、秦皇岛东、秦皇岛北、抚宁、卢龙、迁安主站、迁安辅站、唐山北、鸦鸿桥主站、鸦鸿桥辅站、玉田站共 11 座收费站更换照明灯杆、LED灯具及配套线缆等。

(2)将北戴河连接线580套陶瓷金卤灯更换为LED灯具,对灯杆进行除锈刷漆,同时更换北戴河连接线照明低压电缆,对照明箱变进行相应整改,增设北戴河连接线照明路灯能耗监测系统。

2.2监理服务期限

工程监理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2023年7月31日完工,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监理工程质量要求: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河北 (略) 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部分收费广场照明及北戴河连接线照明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本项目设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类别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

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5日14时30分至2023年5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4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6月14日15时00分在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7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网站((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

*燕、李娜、付丽琴、戴凌云

电话

0311-*、0335-*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

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话

*、*

惠招标平台:400-780-999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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