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青海省湟源公路总段2023年国省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包3(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
[青海省]?青海省湟源公路总段2023年国省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包3(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
项目概况
湟源公路总段2 (略) 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包3(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业和竞磋(工程)2023--004
项目名称:湟源公路总段2 (略) 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包3(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S207线K20+000-K23+960段路面病害预防性养护工程的施工。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6月15日,计划交工日:2023年7月29日(实际开工日期由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对工期的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经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当满足《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后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后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釆购预备会。
6.其他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下列资质要求之一:①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级(含)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若供应商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的,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8年01月0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3)信誉最低要求:供应商的信用等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略) 场2022年度公路施工、设计、监理、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中 (略) 道干线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关于印发< (略) 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 (略) 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 (略) 交通运输厅更新了信用评价结果, (略) 交通运输厅更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 (略) 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 (略) 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 (略) 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记录,则按初 (略) (略) 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 A 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 B、C、D 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略) 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根据《 (略) 公路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要求的通知》(青公审〔2023〕63号文)本次项目包3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次采购多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只允许成交1个标包,成交候选供应商取舍按以下规定执行:①当某标包成交候选供应商仅有1家时,则首先保留其在该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不再保留该供应商在其他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②供应商在多个包同时排名第一时,按供应商“授予合同声明”中自行填报的优先授予标包名称确定该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不再保留该供应商在其他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若供应商未填写“授予合同声明”优先授予标包名称,则保留最高限价较低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③供应商同时取得多个标包第二、三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时,按各包实际排名保留该供应商在相应标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④供应商取得某个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时,不再保留该供应商在其他标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行为责任自负。
(3)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附件处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5)本项目有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方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青海业和 (略) 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不见面线上解密,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业和 (略) ( (略) 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30层13010室)。
开启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湟源公路总段
地 址: (略) 湟源县城关镇青藏路70号
联系方式: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业和 (略)
地 址: (略) 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30层13010室
联系方式:0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0971-*
邮箱:*@*63.com
项目概况
湟源公路总段2 (略) 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包3(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业和竞磋(工程)2023--004
项目名称:湟源公路总段2 (略) 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包3(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S207线K20+000-K23+960段路面病害预防性养护工程的施工。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6月15日,计划交工日:2023年7月29日(实际开工日期由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对工期的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经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当满足《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后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后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釆购预备会。
6.其他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下列资质要求之一:①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级(含)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若供应商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的,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8年01月0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3)信誉最低要求:供应商的信用等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略) 场2022年度公路施工、设计、监理、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中 (略) 道干线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关于印发< (略) 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 (略) 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 (略) 交通运输厅更新了信用评价结果, (略) 交通运输厅更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 (略) 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 (略) 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 (略) 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记录,则按初 (略) (略) 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 A 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 B、C、D 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略) 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根据《 (略) 公路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要求的通知》(青公审〔2023〕63号文)本次项目包3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次采购多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只允许成交1个标包,成交候选供应商取舍按以下规定执行:①当某标包成交候选供应商仅有1家时,则首先保留其在该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不再保留该供应商在其他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②供应商在多个包同时排名第一时,按供应商“授予合同声明”中自行填报的优先授予标包名称确定该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不再保留该供应商在其他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若供应商未填写“授予合同声明”优先授予标包名称,则保留最高限价较低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③供应商同时取得多个标包第二、三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时,按各包实际排名保留该供应商在相应标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④供应商取得某个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时,不再保留该供应商在其他标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行为责任自负。
(3)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附件处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5)本项目有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方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青海业和 (略) 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不见面线上解密,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业和 (略) ( (略) 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30层13010室)。
开启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湟源公路总段
地 址: (略) 湟源县城关镇青藏路70号
联系方式: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业和 (略)
地 址: (略) 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30层13010室
联系方式:0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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