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海外事业部新能源汽车出口集装箱港口地面操作代理招标项目(天津港)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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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海外事业部新能源汽车出口集装箱港口地面操作代理招标项目(天津港)采购公告

新能源汽车出口集装箱港口地面操作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新能源汽车出口集装箱港口地面操作代理项目(项目编号:GGZB23-FT035)已由北汽 (略) 批准进行采购,采购单位为北汽 (略) ,采购人 (略) 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本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本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出口集装箱港口地面操作代理项目。

2.2合同分包情况及业务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业务需求

备注

合同包2

天津港

新能源汽车出口集装箱港口地面操作代理服务

2.3服务期限:年度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自业务切换之日起一年。

2.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

3.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利害关系人等与采购人在职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以及采购人部门相关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和直接经济关系。

3.4供应商不存在下列情形: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⑤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⑥重大兼并与重组、重大法务纠纷、面临停产破产的。

3.5供应商具有NVOCC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

3.6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3.7供应商从事国际海运及港口操作业务5年及以上。

3.8旗下或协议代理报关行资质: (略) 海关认证等级需与福田海外海关认证等级一致或高于福田海外(认证等级为高级)。

3.9供应商具有正式员工≧50人,其中负责本项目的业务主管不少于3人,具有装箱设计人员与固定装箱技师。

3.10供应商有自有或合作的场站(码头)、车队、报关行,提供作业场地产权/租赁证明、合作协议、设备明细及照片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11供应商具有汽车行业业务经验,有固定的汽车行业合作伙伴,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涉及机密部分可隐去)、照片等证明

3.12供应商具有新能源汽车地面操作经验(含装箱),提供所做新能源汽车业务的提单报关单、装箱照片、合同等作业证明。

3.1 (略) 黑名单及曾经退出福田、海外体系的资源不能参与投标。

3.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项目者,按如下时间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略) 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北办公楼东翼1228室或采取邮件形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0:00时,地点为: (略) 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福田招采中心(地址: (略) 昌平区一通小区东北侧约30米)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供应商可以采取快递响应文件方式,也可携带响应文件参加现场谈判,。如采取邮递,则快递响应文件接收地址: (略) 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北写字楼东翼1228室;温先生收;联络电话*。在此温馨提示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确保:2023年6月6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被收到,逾时或因包装破损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采取邮递方式的,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谈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北汽福田电子招标平台供应商门户”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汽 (略)

联系人:梁经理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泽旭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天津

新能源汽车出口集装箱港口地面操作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新能源汽车出口集装箱港口地面操作代理项目(项目编号:GGZB23-FT035)已由北汽 (略) 批准进行采购,采购单位为北汽 (略) ,采购人 (略) 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本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本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出口集装箱港口地面操作代理项目。

2.2合同分包情况及业务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业务需求

备注

合同包2

天津港

新能源汽车出口集装箱港口地面操作代理服务

2.3服务期限:年度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自业务切换之日起一年。

2.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

3.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利害关系人等与采购人在职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以及采购人部门相关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和直接经济关系。

3.4供应商不存在下列情形: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⑤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⑥重大兼并与重组、重大法务纠纷、面临停产破产的。

3.5供应商具有NVOCC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

3.6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3.7供应商从事国际海运及港口操作业务5年及以上。

3.8旗下或协议代理报关行资质: (略) 海关认证等级需与福田海外海关认证等级一致或高于福田海外(认证等级为高级)。

3.9供应商具有正式员工≧50人,其中负责本项目的业务主管不少于3人,具有装箱设计人员与固定装箱技师。

3.10供应商有自有或合作的场站(码头)、车队、报关行,提供作业场地产权/租赁证明、合作协议、设备明细及照片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11供应商具有汽车行业业务经验,有固定的汽车行业合作伙伴,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涉及机密部分可隐去)、照片等证明

3.12供应商具有新能源汽车地面操作经验(含装箱),提供所做新能源汽车业务的提单报关单、装箱照片、合同等作业证明。

3.1 (略) 黑名单及曾经退出福田、海外体系的资源不能参与投标。

3.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项目者,按如下时间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略) 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北办公楼东翼1228室或采取邮件形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0:00时,地点为: (略) 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福田招采中心(地址: (略) 昌平区一通小区东北侧约30米)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供应商可以采取快递响应文件方式,也可携带响应文件参加现场谈判,。如采取邮递,则快递响应文件接收地址: (略) 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北写字楼东翼1228室;温先生收;联络电话*。在此温馨提示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确保:2023年6月6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被收到,逾时或因包装破损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采取邮递方式的,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谈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北汽福田电子招标平台供应商门户”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汽 (略)

联系人:梁经理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泽旭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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