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苏省龙桥村十组、十一组农庄道路改造及护岸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江苏省]?江苏省龙桥村十组、十一组农庄道路改造及护岸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略) 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处龙桥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龙桥村十组、十一组农庄道路改造及护岸工程,现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龙桥村十组、十一组农庄道路改造及护岸工程(二次)
2、招标内容:龙桥村十组、十一组农庄道路改造及护岸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 (略)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拟投入安全员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6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完合同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形式为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中标人自主选择,在签订合同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四、招标文件发放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3年6月8日18点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 (略) (略) 招标代理部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 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老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投标人有违反《 (略) 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略) 亭湖区新洋经济区材审局,电话:0515-*。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 (略) 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处龙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袁飞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盖章): (略) (略)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515-*
(略) 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处龙桥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龙桥村十组、十一组农庄道路改造及护岸工程,现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龙桥村十组、十一组农庄道路改造及护岸工程(二次)
2、招标内容:龙桥村十组、十一组农庄道路改造及护岸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 (略)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拟投入安全员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6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完合同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形式为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中标人自主选择,在签订合同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四、招标文件发放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3年6月8日18点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 (略) (略) 招标代理部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 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老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投标人有违反《 (略) 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略) 亭湖区新洋经济区材审局,电话:0515-*。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 (略) 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处龙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袁飞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盖章): (略) (略)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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