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2023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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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2023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学校批准, (略) 招标办公 (略) 2023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项目编号:HSXYCG2023G007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基本概况:本项目预算6.4万元。根据《 (略)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22】33号)规定,对我校24名中层领导干部在2019—2023年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包括领导干部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各年度收支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等,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投标时提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3、近3年内,在参加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社保情况承诺函,投标人承诺2022年以来已按国家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财务情况承诺函, (略) 上年度财务报表完整、财务运行正常,依法正常纳税(成立不足一年根据成立时间据实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8、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人经历(负责人审计经历以承诺书形式提供,格式自拟)。(以上资质材料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报名方式: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线上报名(http://**)

获取评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

评标文件获取方式: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后自行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下午15时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26日下午15时

开标、评标地点: (略) 和平西路108 (略) 东校区1号教学楼5楼开标室,3楼评标室

开标评标方式:电子开标评标,投标人不需到现场。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姜老师

2、项目商务部分:0318-* 孙老师

3、传真:0318-*

4、邮箱:*@*63.com

特别提示:

1.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为本项目的电子交易平台,各潜在供应商未在该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澄清等相关资料的视为未获取投标资格。

2.各潜在供应商应及 (略) 招投标信息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出。潜在投标人如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请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网站查询,技术支持:400-616-6620。

3.各潜在供应商必须要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选择“投标人登录”后进行报名。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经河北CA电子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4.特别提示: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CA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5.电子投标文件:1份(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仅需上传一份电子文件即可)。


信息来源:http://**

经学校批准, (略) 招标办公 (略) 2023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项目编号:HSXYCG2023G007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基本概况:本项目预算6.4万元。根据《 (略)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22】33号)规定,对我校24名中层领导干部在2019—2023年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包括领导干部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各年度收支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等,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投标时提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3、近3年内,在参加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社保情况承诺函,投标人承诺2022年以来已按国家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财务情况承诺函, (略) 上年度财务报表完整、财务运行正常,依法正常纳税(成立不足一年根据成立时间据实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8、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人经历(负责人审计经历以承诺书形式提供,格式自拟)。(以上资质材料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报名方式: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线上报名(http://**)

获取评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

评标文件获取方式: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后自行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下午15时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26日下午15时

开标、评标地点: (略) 和平西路108 (略) 东校区1号教学楼5楼开标室,3楼评标室

开标评标方式:电子开标评标,投标人不需到现场。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姜老师

2、项目商务部分:0318-* 孙老师

3、传真:0318-*

4、邮箱:*@*63.com

特别提示:

1.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为本项目的电子交易平台,各潜在供应商未在该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澄清等相关资料的视为未获取投标资格。

2.各潜在供应商应及 (略) 招投标信息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出。潜在投标人如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请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网站查询,技术支持:400-616-6620。

3.各潜在供应商必须要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选择“投标人登录”后进行报名。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经河北CA电子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4.特别提示: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CA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5.电子投标文件:1份(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仅需上传一份电子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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