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家具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经开区家具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经开区家具采购 | |
项目编号 | WX*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件1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 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 2.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元的,按人民币500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 | |
验收约定 | 1.交货时间:15天内完成全部交货(自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计算);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自采购人全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结算 | 1、全部货物运送至指定收货地点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结算金额100%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年)满且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返还。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额按相应新税率调整。 2、结算要求: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进行资金结算;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等额的发票。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报价单中是按照预估数量进行报价并参与评审,最终按实结算; 4.成交后,供应商在24小时内提供样品并陈列,用于供货之后比对,如发现供货和样品有差别,需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 5.采购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总价(即含税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未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核对的,采购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7.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8.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9.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880元(本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总价包干,包含税金、材料制作、运输、包装、人工等费用,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项报价单价不得高于估价清单中的单价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0.业务电话:0519-* 贾先生 技术支持:400-828-9082 | |
附件 |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经开区家具采购 | |
项目编号 | WX*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件1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 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 2.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元的,按人民币500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 | |
验收约定 | 1.交货时间:15天内完成全部交货(自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计算);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自采购人全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结算 | 1、全部货物运送至指定收货地点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结算金额100%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年)满且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返还。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额按相应新税率调整。 2、结算要求: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进行资金结算;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等额的发票。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报价单中是按照预估数量进行报价并参与评审,最终按实结算; 4.成交后,供应商在24小时内提供样品并陈列,用于供货之后比对,如发现供货和样品有差别,需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 5.采购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总价(即含税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未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核对的,采购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7.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8.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9.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880元(本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总价包干,包含税金、材料制作、运输、包装、人工等费用,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项报价单价不得高于估价清单中的单价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0.业务电话:0519-* 贾先生 技术支持:400-828-9082 | |
附件 |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经开区家具采购 | |
项目编号 | WX*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件1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 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 2.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元的,按人民币500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 | |
验收约定 | 1.交货时间:15天内完成全部交货(自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计算);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自采购人全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结算 | 1、全部货物运送至指定收货地点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结算金额100%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年)满且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返还。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额按相应新税率调整。 2、结算要求: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进行资金结算;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等额的发票。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报价单中是按照预估数量进行报价并参与评审,最终按实结算; 4.成交后,供应商在24小时内提供样品并陈列,用于供货之后比对,如发现供货和样品有差别,需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 5.采购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总价(即含税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未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核对的,采购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7.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8.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9.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880元(本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总价包干,包含税金、材料制作、运输、包装、人工等费用,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项报价单价不得高于估价清单中的单价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0.业务电话:0519-* 贾先生 技术支持:400-828-9082 | |
附件 |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经开区家具采购 | |
项目编号 | WX*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件1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 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 2.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元的,按人民币500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 | |
验收约定 | 1.交货时间:15天内完成全部交货(自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计算);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自采购人全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结算 | 1、全部货物运送至指定收货地点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结算金额100%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年)满且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返还。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额按相应新税率调整。 2、结算要求: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进行资金结算;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等额的发票。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报价单中是按照预估数量进行报价并参与评审,最终按实结算; 4.成交后,供应商在24小时内提供样品并陈列,用于供货之后比对,如发现供货和样品有差别,需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 5.采购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总价(即含税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未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核对的,采购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7.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8.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9.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880元(本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总价包干,包含税金、材料制作、运输、包装、人工等费用,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项报价单价不得高于估价清单中的单价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0.业务电话:0519-* 贾先生 技术支持:400-828-9082 | |
附件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