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环保宁波禹成城东、鹤浦污水厂路灯改造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紫光环保宁波禹成城东、鹤浦污水厂路灯改造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紫光环保宁波禹成城东、鹤浦污水厂路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C-ZGHB-2023-0064
招标人:浙江富春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浙江富春 (略) (略) 环保 (略) 委托公开询比路灯改造项目采购,欢迎国内有意向供应商前来投报。
1. 询比价条件:该项目已具备询比价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 采购项目范围及要求
2.1采购范围: (略) 环保 (略) 城东、鹤浦污水厂路灯改造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厂区建设范围内的路灯改造,包括原路灯拆除与新路灯安装、原有路灯控制器的检查与更换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现场交底为准。
2.2 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建设地点: (略) 环保 (略) 厂区内。
2.4质量要求:合格 。
2.5保修期:一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
1.响应人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房屋建筑 (略) 政工程施工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4.信誉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文件的递交
4.1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13:30)地点为: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2020室。响应文件及资质文件密封盖章邮寄。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或废标处理。
4.3采用后评审方式,报价时提供相应资质文件,不符合作否决响应。
5.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杭钢集团电子采购采购平台(http://**)公布。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同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浙江富春 (略) 。
8. 其他事项
8.1供应商在投报过程中,若发现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采购响应法律行为的,可向紫光环保监审部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联系人:徐先生。
8.2本次响应文件开启为非公开,不邀请各供应商参加,紫光环保纪委或采购人代表现场监督。采购单位对未候选成交供应商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否决全部响应文件。
8.3候选成交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且无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而不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该单位列入我司的黑名单库,永远不能参加我司该类项目采购。
8.4合同签订: (略) 环保 (略) 签订合同,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按约定完整移交)付至合同总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不计息)。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申请返还全部保修金。施工水电费由施工方装表计量, (略) 环保 (略) 缴纳。
9. 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浙江富春 (略)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1-* 邮箱:*@*ttp://**
9.2地址: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2020室。
浙江富春 (略)
2023年6月7日
项目名称:紫光环保宁波禹成城东、鹤浦污水厂路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C-ZGHB-2023-0064
招标人:浙江富春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浙江富春 (略) (略) 环保 (略) 委托公开询比路灯改造项目采购,欢迎国内有意向供应商前来投报。
1. 询比价条件:该项目已具备询比价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 采购项目范围及要求
2.1采购范围: (略) 环保 (略) 城东、鹤浦污水厂路灯改造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厂区建设范围内的路灯改造,包括原路灯拆除与新路灯安装、原有路灯控制器的检查与更换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现场交底为准。
2.2 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建设地点: (略) 环保 (略) 厂区内。
2.4质量要求:合格 。
2.5保修期:一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
1.响应人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房屋建筑 (略) 政工程施工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4.信誉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文件的递交
4.1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13:30)地点为: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2020室。响应文件及资质文件密封盖章邮寄。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或废标处理。
4.3采用后评审方式,报价时提供相应资质文件,不符合作否决响应。
5.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杭钢集团电子采购采购平台(http://**)公布。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同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浙江富春 (略) 。
8. 其他事项
8.1供应商在投报过程中,若发现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采购响应法律行为的,可向紫光环保监审部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联系人:徐先生。
8.2本次响应文件开启为非公开,不邀请各供应商参加,紫光环保纪委或采购人代表现场监督。采购单位对未候选成交供应商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否决全部响应文件。
8.3候选成交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且无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而不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该单位列入我司的黑名单库,永远不能参加我司该类项目采购。
8.4合同签订: (略) 环保 (略) 签订合同,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按约定完整移交)付至合同总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不计息)。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申请返还全部保修金。施工水电费由施工方装表计量, (略) 环保 (略) 缴纳。
9. 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浙江富春 (略)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1-* 邮箱:*@*ttp://**
9.2地址: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2020室。
浙江富春 (略)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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