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阳县津洋口片区、白氏坪片区交安设施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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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长阳县津洋口片区、白氏坪片区交安设施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阳县津洋口片区、白氏坪片区交安设施改造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交办通知【2023】8号文件通知要求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 (略) 建设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阳县津洋口片区、白氏坪片区交安设施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阳县龙舟坪镇津洋口社区、白氏坪社区

2.3、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2.4、工程概况:对津洋口片区津洋口十字路口、香舍丽园T型路口、龙舟大道潘家塘十字路口,白氏坪片区开发区体育公园T型路口、开发区管委会Y型路口共计5处布设交安设施,包含5个路口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违停抓拍系统、高点视频监控、数据存储转发、龙舟大道津洋口段道路中央护栏、配套标牌、配套杆件的设计、采购及安装。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1)设计范围:①施工图设计、配合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进行现场服务、制作本项目设计方案的效果图、方案图等、对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完善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范围:完成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现场及资料的管理、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

2.6、履约期限:60日历天。

2.7、质量目标:

2.7.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7.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并通过长阳县公安局验收。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相关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施工相关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须上传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4、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设计方人员)必须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3.5、施工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人员,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须上传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6、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施工方人员)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电子类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置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 (略) 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 (略)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 (略) 行政区域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略) 外建筑施工 (略) 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 (略) 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9、投标人的施工类“专业承包_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 (略) (略) 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联合体投标时,以牵头人的诚信分值为准)。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为“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2、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略) 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

(1)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3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3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3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http://**)、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5、投标保证金

(略) 委、省人民政府《 (略) 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 (略) 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7、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同步发布。

10、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王威

异议联系电话:*

2、招标人: (略) 建设 (略)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

联系人:覃江

联系电话:*

3、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一单元0503室

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 (略)

2023年06月07日

,湖北

1、招标条件

长阳县津洋口片区、白氏坪片区交安设施改造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交办通知【2023】8号文件通知要求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 (略) 建设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阳县津洋口片区、白氏坪片区交安设施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阳县龙舟坪镇津洋口社区、白氏坪社区

2.3、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2.4、工程概况:对津洋口片区津洋口十字路口、香舍丽园T型路口、龙舟大道潘家塘十字路口,白氏坪片区开发区体育公园T型路口、开发区管委会Y型路口共计5处布设交安设施,包含5个路口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违停抓拍系统、高点视频监控、数据存储转发、龙舟大道津洋口段道路中央护栏、配套标牌、配套杆件的设计、采购及安装。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1)设计范围:①施工图设计、配合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进行现场服务、制作本项目设计方案的效果图、方案图等、对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完善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范围:完成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现场及资料的管理、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

2.6、履约期限:60日历天。

2.7、质量目标:

2.7.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7.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并通过长阳县公安局验收。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相关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施工相关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须上传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4、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设计方人员)必须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3.5、施工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人员,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须上传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6、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施工方人员)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电子类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置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 (略) 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 (略)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 (略) 行政区域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略) 外建筑施工 (略) 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 (略) 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9、投标人的施工类“专业承包_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 (略) (略) 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联合体投标时,以牵头人的诚信分值为准)。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为“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2、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略) 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

(1)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3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3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3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http://**)、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5、投标保证金

(略) 委、省人民政府《 (略) 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 (略) 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7、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同步发布。

10、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王威

异议联系电话:*

2、招标人: (略) 建设 (略)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

联系人:覃江

联系电话:*

3、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一单元0503室

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 (略)

2023年06月07日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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