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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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12 17:22:1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http://http://**)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

项目名称: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0万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所需设备一批及相关服务。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项目地址: (略) 江北新区外庄路42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其信用记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获取时间内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交易平台(http://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平台网址为:http://http://**。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https://http://**/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费100元,获取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地点: (略) 浦口区临滁路与望江路交叉口北约100米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中学中学部三楼(房间名: (略) (略)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应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以下材料(不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说明:电子版响应文件不需上传至e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口区临滁路与望江路交叉口北约100米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中学中学部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答疑:不统一组织。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二份,封面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另须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内须含响应文件正本签章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略) 名+项目编号。电子文档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U盘不予退还。]

4.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http://**.cn)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 (略) 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 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 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条”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略) 浦口区凤滁路48号

联系人:王校长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

电话:025-*

邮箱:*@*cec.cn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俊玥

电话:025-*


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12 17:22:1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http://http://**)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

项目名称: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0万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所需设备一批及相关服务。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项目地址: (略) 江北新区外庄路42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其信用记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获取时间内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交易平台(http://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平台网址为:http://http://**。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https://http://**/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费100元,获取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地点: (略) 浦口区临滁路与望江路交叉口北约100米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中学中学部三楼(房间名: (略) (略)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应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以下材料(不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说明:电子版响应文件不需上传至e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口区临滁路与望江路交叉口北约100米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中学中学部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答疑:不统一组织。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二份,封面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另须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内须含响应文件正本签章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略) 名+项目编号。电子文档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U盘不予退还。]

4.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http://**.cn)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 (略) 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 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 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条”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略) 浦口区凤滁路48号

联系人:王校长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

电话:025-*

邮箱:*@*cec.cn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俊玥

电话:025-*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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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2 17:22:1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http://http://**)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

项目名称: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0万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所需设备一批及相关服务。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项目地址: (略) 江北新区外庄路42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其信用记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获取时间内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交易平台(http://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平台网址为:http://http://**。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https://http://**/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费100元,获取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地点: (略) 浦口区临滁路与望江路交叉口北约100米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中学中学部三楼(房间名: (略) (略)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应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以下材料(不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说明:电子版响应文件不需上传至e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口区临滁路与望江路交叉口北约100米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中学中学部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答疑:不统一组织。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二份,封面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另须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内须含响应文件正本签章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略) 名+项目编号。电子文档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U盘不予退还。]

4.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http://**.cn)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 (略) 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 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 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条”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略) 浦口区凤滁路48号

联系人:王校长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

电话:025-*

邮箱:*@*cec.cn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俊玥

电话:025-*


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12 17:22:1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http://http://**)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

项目名称: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0万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工大实小2023暑期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建设所需设备一批及相关服务。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项目地址: (略) 江北新区外庄路42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其信用记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获取时间内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交易平台(http://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平台网址为:http://http://**。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https://http://**/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费100元,获取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地点: (略) 浦口区临滁路与望江路交叉口北约100米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中学中学部三楼(房间名: (略) (略)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应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以下材料(不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说明:电子版响应文件不需上传至e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口区临滁路与望江路交叉口北约100米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中学中学部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答疑:不统一组织。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二份,封面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另须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内须含响应文件正本签章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略) 名+项目编号。电子文档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U盘不予退还。]

4.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http://**.cn)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 (略) 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 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 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条”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略) 浦口区凤滁路48号

联系人:王校长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

电话:025-*

邮箱:*@*cec.cn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俊玥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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