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省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郝家台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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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省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郝家台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郝家台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已由宁夏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3年度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函〔2023〕88号)、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度项目库计划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 (略) 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郝家台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126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省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郝家台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

2.2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境内。

2.3 工程概况:省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郝家台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盐池县花马池镇盐惠公路与盐川大道平交口向北500米处,起点桩号K4+495。终点位于盐池县青山乡郝家台村,接正在 (略) 道201线盐池郝家台至马儿沟段公路起点,终点桩号为K24+372.5。本项目按照修复性养护项目实施,维持旧路技术标准进行路面提升改造。其中K4+495(花马寺)~K14+055(定武高速青山出口)段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10.0m,路面宽8.5m;K14+055~K15+895段为定武高速青山收费站出口连接线,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0/15.5m,路面宽11.5/15.0m;K15+895(定武高速青山出口)~K24+372.5(郝家台)段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7.0m。新建桥涵荷载等级二级公路段为公路-I级,三级公路段为公路-Ⅱ级,维修利用桥涵维持原荷载等级。

2.4 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设施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7月30日,计365日历天。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二类公路养护工程*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级资质和桥梁养护*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1、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 1。 企业 业绩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企业 信誉 1、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3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或至少担任过 2 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至少担任过 2 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注:(1)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如在岗,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上撤离,投标人无需书面证明,改为提供在岗撤离承诺书即可。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投标人应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1月以来连续某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5)为本项目的监理人;(6)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 用 宁 夏” 网 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 按 1 号键。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 65 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 层 1303 室 西部 CA 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 (略) ,联系电话:*、0951-*。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3年6月20日 (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4 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5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 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 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7月6日 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 30 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 (必须是同一把锁) 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 (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 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 (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 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 址: (略) 北京中路175号

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北街首创金融商务中心8层西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人:罗玉荣

电 话:0951-*

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

网 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2023年6月13日

,宁夏

一、招标条件

(略) 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郝家台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已由宁夏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3年度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函〔2023〕88号)、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度项目库计划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 (略) 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郝家台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126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省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郝家台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

2.2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境内。

2.3 工程概况:省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郝家台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盐池县花马池镇盐惠公路与盐川大道平交口向北500米处,起点桩号K4+495。终点位于盐池县青山乡郝家台村,接正在 (略) 道201线盐池郝家台至马儿沟段公路起点,终点桩号为K24+372.5。本项目按照修复性养护项目实施,维持旧路技术标准进行路面提升改造。其中K4+495(花马寺)~K14+055(定武高速青山出口)段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10.0m,路面宽8.5m;K14+055~K15+895段为定武高速青山收费站出口连接线,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0/15.5m,路面宽11.5/15.0m;K15+895(定武高速青山出口)~K24+372.5(郝家台)段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7.0m。新建桥涵荷载等级二级公路段为公路-I级,三级公路段为公路-Ⅱ级,维修利用桥涵维持原荷载等级。

2.4 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设施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7月30日,计365日历天。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二类公路养护工程*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级资质和桥梁养护*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1、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 1。 企业 业绩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企业 信誉 1、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3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或至少担任过 2 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至少担任过 2 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注:(1)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如在岗,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上撤离,投标人无需书面证明,改为提供在岗撤离承诺书即可。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投标人应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1月以来连续某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5)为本项目的监理人;(6)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 用 宁 夏” 网 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 按 1 号键。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 65 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 层 1303 室 西部 CA 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 (略) ,联系电话:*、0951-*。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3年6月20日 (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4 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5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 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 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7月6日 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 30 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 (必须是同一把锁) 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 (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 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 (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 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 址: (略) 北京中路175号

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北街首创金融商务中心8层西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人:罗玉荣

电 话:0951-*

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

网 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2023年6月13日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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