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生态草牧业退化草地快速恢复技术示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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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生态草牧业退化草地快速恢复技术示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呼伦贝尔生态草牧业退化草地快速恢复技术示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 14:56:44

条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内容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生态草牧业退化草地快速恢复技术示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

09FW*

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采购试验用肥,30吨草地适用肥(一种羊草促进剂);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项目资金;

服务期2023年试验期间;

实施地点: (略) 。

单一来源理由及拟采用供应商

单一来源理由:

针对呼伦贝尔草甸草原恢复面临的主要科学问题,基于生态草牧业的理论,在充分调查呼伦贝尔退化草地植被和土壤属性现状的基础上,解析呼伦贝尔草地恢复的主要瓶颈问题,基于已有的优质牧草混播技术和天然草地快速恢复技术,进行成果转化,包括技术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和推广,突破呼伦贝尔地区天然草地恢复过程的核心关键技术,通过技术集成,进行生态草牧业示范,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草地恢复技术体系和示范模式。

此试验用肥委托雨联(北京)农 (略) 作为全权试验负责提供肥料的唯一机构。

拟采用供应商:雨联(北京)农 (略)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拟采用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公示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单一来源公示期)

**日9:00至**日17: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且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采购人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拟采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保证金

1、交纳金额:10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心,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中心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服务费

1、成交金额的1.2%,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除。

中心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费用支付前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生态产 (略)

联系人:张明伟

联系电话:*

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单一来源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相同或相似异议以及超出期限的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操作指南

http://**

附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呼伦贝尔
呼伦贝尔生态草牧业退化草地快速恢复技术示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 14: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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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生态草牧业退化草地快速恢复技术示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

09FW*

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采购试验用肥,30吨草地适用肥(一种羊草促进剂);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项目资金;

服务期2023年试验期间;

实施地点: (略) 。

单一来源理由及拟采用供应商

单一来源理由:

针对呼伦贝尔草甸草原恢复面临的主要科学问题,基于生态草牧业的理论,在充分调查呼伦贝尔退化草地植被和土壤属性现状的基础上,解析呼伦贝尔草地恢复的主要瓶颈问题,基于已有的优质牧草混播技术和天然草地快速恢复技术,进行成果转化,包括技术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和推广,突破呼伦贝尔地区天然草地恢复过程的核心关键技术,通过技术集成,进行生态草牧业示范,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草地恢复技术体系和示范模式。

此试验用肥委托雨联(北京)农 (略) 作为全权试验负责提供肥料的唯一机构。

拟采用供应商:雨联(北京)农 (略)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拟采用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公示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单一来源公示期)

**日9:00至**日17: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且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采购人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拟采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保证金

1、交纳金额:10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心,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中心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服务费

1、成交金额的1.2%,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除。

中心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费用支付前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生态产 (略)

联系人:张明伟

联系电话:*

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单一来源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相同或相似异议以及超出期限的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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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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