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天府新区祥鹤三街468号2栋40层4008号
成都市天府新区祥鹤三街468号2栋40层4008号
【清盘特价】成都市天府新区祥鹤三街468号2栋40层4008号 |
标的名称 | 【清盘特价】成都市天府新区祥鹤三街468号2栋40层400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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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3B* | 挂牌价格 | 48.75471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个自然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14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18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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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 ||||||||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8.75471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成交后,受让方应在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完成相关费用支付以及相关手续办理。 二、项目成交后, (略) 一次性交纳服务佣金,金额为本项目最终成交价5%。服务佣金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剩余金额转为交易价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本次拍卖无保留价,有人出价达到或超过起拍价即成交。加价幅度为2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登*“第四产权”网站(http://**)注册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指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31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重大事项 1.本次处置标的物产权清晰,证件齐全,可正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处置标的物包含室内装修。 3.报名方式: (1)第四产权 线上报名方式:登*“第四产权”网站( http://** )注册;如需竞买可在公告期内点击“我要报名”,根据提示完成登录、报名提交保证金之后参与竞买。 (2)阿里拍卖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报名并缴保证金”按钮进入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流程,报名前请登录淘宝账号,并确认您的淘宝账号已绑定实名认证过的支付宝账号。报名时请确认竞买保证金金额并确认竞买人身份,填写准确的证件号(如果失败3次,24小时内将再无法报名,请24小时候再次报名);确认无误后进入支付宝支付,(当保证金金额高于支付宝限额时,请直接通过网银支付)企业版网银的限额以企业在银行柜台设置的限额为准。保证金支付成功后将暂时锁定在您的支付宝账户上。 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均有效,竞买人可任选其中一种参加。 4.竞价方式:本次竞价为增价竞买,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期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价期间内最高报价人为最终成交人,最高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5.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限购政策,已确认完成不动产购置资格的查询工作,确认具有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购置资格,并且承担如因不具有相应资格而导致无法完成交易或变更登记而带来的损失以及给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 二、相关费用 (一)交易税费 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二)交易佣金 项目成交后, (略) 一次性交纳服务佣金,金额为本项目最终成交价的5%。服务佣金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剩余金额转为交易价款。 (三)其他费用 本标的过户前若有水、电、物业等欠费与竞买人无关。 三、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固定电话:400-*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四川发展大厦7楼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5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06-18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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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第四产权交易平台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转让方进行处置。 | ||||||||
处置办法 | 1、转受双方应于确定受让方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进行交易价款的支付结算。 2、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3、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个自然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黄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陈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交易须知 | |||||||||
一、本《报名须知》是依据相关交易规则、第四产权交易规则等制订,报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报名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资产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标的转让活动的各当事人须遵守本报名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三、本次标的转让先进行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所会举行采用协议转让或者“集中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买受人。本所会在公告期结束后根据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情况,针对性制定后续交易方式和时间。 四、本标的所披露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报名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报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本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所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确认受让方后,本公司会组织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 (略) 办理过户手续,其中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方式,以 (略) 工作人员。 六、报名人应当遵守本报名须知,不得阻挠其他报名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凡发现报名及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第四产权平台举报。举报电话:028-*。 本规则未尽事宜, (略) 工作人员。 | |||||||||
风险提示 | |||||||||
略 |
【清盘特价】成都市天府新区祥鹤三街468号2栋40层4008号 |
标的名称 | 【清盘特价】成都市天府新区祥鹤三街468号2栋40层400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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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3B* | 挂牌价格 | 48.75471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个自然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14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18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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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 ||||||||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8.75471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成交后,受让方应在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完成相关费用支付以及相关手续办理。 二、项目成交后, (略) 一次性交纳服务佣金,金额为本项目最终成交价5%。服务佣金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剩余金额转为交易价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本次拍卖无保留价,有人出价达到或超过起拍价即成交。加价幅度为2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登*“第四产权”网站(http://**)注册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指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31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重大事项 1.本次处置标的物产权清晰,证件齐全,可正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处置标的物包含室内装修。 3.报名方式: (1)第四产权 线上报名方式:登*“第四产权”网站( http://** )注册;如需竞买可在公告期内点击“我要报名”,根据提示完成登录、报名提交保证金之后参与竞买。 (2)阿里拍卖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报名并缴保证金”按钮进入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流程,报名前请登录淘宝账号,并确认您的淘宝账号已绑定实名认证过的支付宝账号。报名时请确认竞买保证金金额并确认竞买人身份,填写准确的证件号(如果失败3次,24小时内将再无法报名,请24小时候再次报名);确认无误后进入支付宝支付,(当保证金金额高于支付宝限额时,请直接通过网银支付)企业版网银的限额以企业在银行柜台设置的限额为准。保证金支付成功后将暂时锁定在您的支付宝账户上。 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均有效,竞买人可任选其中一种参加。 4.竞价方式:本次竞价为增价竞买,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期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价期间内最高报价人为最终成交人,最高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5.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限购政策,已确认完成不动产购置资格的查询工作,确认具有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购置资格,并且承担如因不具有相应资格而导致无法完成交易或变更登记而带来的损失以及给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 二、相关费用 (一)交易税费 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二)交易佣金 项目成交后, (略) 一次性交纳服务佣金,金额为本项目最终成交价的5%。服务佣金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剩余金额转为交易价款。 (三)其他费用 本标的过户前若有水、电、物业等欠费与竞买人无关。 三、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固定电话:400-*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四川发展大厦7楼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5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06-18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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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第四产权交易平台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转让方进行处置。 | ||||||||
处置办法 | 1、转受双方应于确定受让方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进行交易价款的支付结算。 2、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3、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个自然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黄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陈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交易须知 | |||||||||
一、本《报名须知》是依据相关交易规则、第四产权交易规则等制订,报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报名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资产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标的转让活动的各当事人须遵守本报名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三、本次标的转让先进行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所会举行采用协议转让或者“集中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买受人。本所会在公告期结束后根据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情况,针对性制定后续交易方式和时间。 四、本标的所披露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报名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报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本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所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确认受让方后,本公司会组织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 (略) 办理过户手续,其中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方式,以 (略) 工作人员。 六、报名人应当遵守本报名须知,不得阻挠其他报名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凡发现报名及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第四产权平台举报。举报电话:028-*。 本规则未尽事宜, (略) 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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