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685
项目地址 | (略) 细河区四合镇黄家沟村、碱巴拉荒村、下洼子村 | 招标人名称 | (略) 细河区四合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细河区四合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 | *685 |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省本级预算资金80% 市本级预算资金10% 区(县)预算资金1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总投资 | 505.95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具体内容如下:此次道路改造总长 16 公里,路面总面积57195.5平方米。其中:黄家沟村改造 15 处,全长 2 公里;碱巴拉荒村改造 16 处,全长 5.15 公里;下洼子村改造 68 处,全长 8.85 公里。上述道路现状为砂石土路,此次道路改造均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为3-6米不等。 | |||||||||||
标段(包)名称 | 细河区四合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310 002 |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监理 | |||||||||
标段(包)资质 | (略) 政公用工程*级监理及以上 | |||||||||||
标段(包)质量要求 | 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行使施工过程监理的全部职能 | |||||||||||
标段(包)投标保证金额 | 0.04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
标段(包)供货/服务开始/开工日期 | 2023-07-22 | 标段(包)供货/服务结束/竣工日期 | 2023-11-30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 |||||||||||
标段(包)项目经理(负责人)资格条件 | [注册监理工程师· (略) 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 |||||||||||
合同估算价 | 4.16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5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6-19 08:30至2023-06-26 16: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现场领取 |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略) 细河区绿地剑桥西门01门网点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7-12 09:00 | 投标文件 递交方法 | 现场纸质递交 | |||||||||
递交地址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第七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23-07-12 09:00 | 开标方式 | 纸质开标 | |||||||||
开标方式描述 |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将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送达规定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发布媒介 |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 |||||||||||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1、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 |||||||||||
监督部门 | (略) 细河区四合镇人民政府 | 项目来源 |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邢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418-* | |||||||||
招标人 | (略) 细河区四合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略) 四合大街233号 | |||||||||
联系人 | 洪先生 | 电话 | 0418-* | |||||||||
邮箱 | *@*q.com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 (略) | 地址 | (略) 细河区绿地剑桥西门01门网点 | |||||||||
联系人 | 仲崇家 | 电话 | * | |||||||||
邮箱 | *@*63.com |
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32425-1&CategoryNum=*
项目编号:*685
项目地址 | (略) 细河区四合镇黄家沟村、碱巴拉荒村、下洼子村 | 招标人名称 | (略) 细河区四合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细河区四合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 | *685 |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省本级预算资金80% 市本级预算资金10% 区(县)预算资金1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总投资 | 505.95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具体内容如下:此次道路改造总长 16 公里,路面总面积57195.5平方米。其中:黄家沟村改造 15 处,全长 2 公里;碱巴拉荒村改造 16 处,全长 5.15 公里;下洼子村改造 68 处,全长 8.85 公里。上述道路现状为砂石土路,此次道路改造均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为3-6米不等。 | |||||||||||
标段(包)名称 | 细河区四合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310 002 |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监理 | |||||||||
标段(包)资质 | (略) 政公用工程*级监理及以上 | |||||||||||
标段(包)质量要求 | 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行使施工过程监理的全部职能 | |||||||||||
标段(包)投标保证金额 | 0.04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
标段(包)供货/服务开始/开工日期 | 2023-07-22 | 标段(包)供货/服务结束/竣工日期 | 2023-11-30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 |||||||||||
标段(包)项目经理(负责人)资格条件 | [注册监理工程师· (略) 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 |||||||||||
合同估算价 | 4.16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5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6-19 08:30至2023-06-26 16: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现场领取 |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略) 细河区绿地剑桥西门01门网点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7-12 09:00 | 投标文件 递交方法 | 现场纸质递交 | |||||||||
递交地址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第七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23-07-12 09:00 | 开标方式 | 纸质开标 | |||||||||
开标方式描述 |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将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送达规定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发布媒介 |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 |||||||||||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1、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 |||||||||||
监督部门 | (略) 细河区四合镇人民政府 | 项目来源 |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邢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418-* | |||||||||
招标人 | (略) 细河区四合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略) 四合大街233号 | |||||||||
联系人 | 洪先生 | 电话 | 0418-* | |||||||||
邮箱 | *@*q.com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 (略) | 地址 | (略) 细河区绿地剑桥西门01门网点 | |||||||||
联系人 | 仲崇家 | 电话 | * | |||||||||
邮箱 | *@*63.com |
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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