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第二次)项目,已由海发改投审【2022】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 (略)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大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第二次) 2.2建设地点:海丰县城东镇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涉及8条道路(含纵一路、纵三路、纵四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彭母山路)全长约4.3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2.4监理期限:自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结束; 2.5监理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2.6本项目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金额为157.05万元; 2.7资金来源:除专项债券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监理招标合同段。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略) ,不得参加同第一期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声明函)。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记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5、 (略) 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已登记企业查询的网页打印件。 3.6、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提供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6.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方大国际 (略) 的邮箱(*@*63.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 6.3电子文件U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6.4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6.5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8. 招标日常安排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 (略) 地址:海丰县城东镇生态科技城海龙投资大厦10层36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0660-*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 (略) 地址: (略) 南山区梦海大道5033卓越前海*号B座12楼1208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
1. 招标条件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第二次)项目,已由海发改投审【2022】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 (略)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大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第二次) 2.2建设地点:海丰县城东镇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涉及8条道路(含纵一路、纵三路、纵四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彭母山路)全长约4.3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2.4监理期限:自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结束; 2.5监理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2.6本项目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金额为157.05万元; 2.7资金来源:除专项债券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监理招标合同段。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略) ,不得参加同第一期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声明函)。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记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5、 (略) 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已登记企业查询的网页打印件。 3.6、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提供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6.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方大国际 (略) 的邮箱(*@*63.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 6.3电子文件U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6.4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6.5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8. 招标日常安排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 (略) 地址:海丰县城东镇生态科技城海龙投资大厦10层36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0660-*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 (略) 地址: (略) 南山区梦海大道5033卓越前海*号B座12楼1208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