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场所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场所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FW*< :namespace prefix = "o" />
1.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 (略) (略)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招标监督指导意见》、《阳光招标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招标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林场所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进行招标。采购 (略)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 (略) (略) 林场所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服务期: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共计10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 (略) (略) 柳山、榆林、冲河、青山、东风、平林、西平、兴安、万山、新兴林场。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采购预算:*.00元。
2.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 (略) 政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在本企业缴纳社保。
3.1.1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17日9:00至2023年06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投标文件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大写:*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17:00时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响应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13:3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开标大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7日13:30分。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开标大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苇林一里地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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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 (略) (略)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招标监督指导意见》、《阳光招标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招标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林场所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进行招标。采购 (略)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 (略) (略) 林场所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服务期: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共计10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 (略) (略) 柳山、榆林、冲河、青山、东风、平林、西平、兴安、万山、新兴林场。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采购预算:*.00元。
2.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 (略) 政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在本企业缴纳社保。
3.1.1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17日9:00至2023年06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投标文件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大写:*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17:00时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响应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13:3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开标大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7日13:30分。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开标大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苇林一里地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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