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沛县胡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凤石路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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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胡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凤石路)施工项目已由中共沛县县委、沛县人民政府以沛委发[2023]1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沛县交通运输局以沛交发[202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沛县胡寨镇人民政府建 (略) 补和镇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沛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沛县胡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凤石路)施工项目,位于沛县胡寨镇内,包括路基、路面、涵洞、交安设施、植草防护工程等,具体详情如下:
凤石路:位于沛县胡寨镇,桩号K0+000~K4+779.633,起点于胡寨镇康庄路北,止于S427十里铺出口,道路行政等级为村道,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公路宽度:路基宽7.0m,路面宽6.0m,路线长度4.780公里。
本项目总建安费约1498万元。共设一个标段,即:2023HZZFSL-SG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的路面、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9月18日;共6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 (略) 公 (略) 场 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略) 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 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
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 (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无其他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略) 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 (略) 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 (略) 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沛县胡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沛县胡寨镇康庄路1号
联 系 人:朱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 (略)
地 址 :沛县 (略) 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电话:0516-*
8.其他
8.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投标人应及时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3投标人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 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投标人需要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版)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信息数据应是最新更新的,且投标人不得自行编写,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做否决其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及时核对报表内容,避免报表内容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有误的情况。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若发现内容不全或错误,应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些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8.5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6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点击查看>>*)”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7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 2023年06月21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227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8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 2023年07月17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7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9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 (略) 新城区新安路5号)。
8.10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8.11仅使用沛县交通运输局账号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合同签订及项目管理等工作由沛县胡寨镇人民政府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胡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凤石路)施工项目已由中共沛县县委、沛县人民政府以沛委发[2023]1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沛县交通运输局以沛交发[202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沛县胡寨镇人民政府建 (略) 补和镇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沛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沛县胡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凤石路)施工项目,位于沛县胡寨镇内,包括路基、路面、涵洞、交安设施、植草防护工程等,具体详情如下:
凤石路:位于沛县胡寨镇,桩号K0+000~K4+779.633,起点于胡寨镇康庄路北,止于S427十里铺出口,道路行政等级为村道,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公路宽度:路基宽7.0m,路面宽6.0m,路线长度4.780公里。
本项目总建安费约1498万元。共设一个标段,即:2023HZZFSL-SG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的路面、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9月18日;共6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 (略) 公 (略) 场 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略) 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 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
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 (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无其他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略) 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 (略) 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 (略) 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沛县胡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沛县胡寨镇康庄路1号
联 系 人:朱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 (略)
地 址 :沛县 (略) 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电话:0516-*
8.其他
8.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投标人应及时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3投标人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 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投标人需要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版)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信息数据应是最新更新的,且投标人不得自行编写,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做否决其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及时核对报表内容,避免报表内容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有误的情况。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若发现内容不全或错误,应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些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8.5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6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点击查看>>*)”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7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 2023年06月21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227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8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 2023年07月17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7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9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 (略) 新城区新安路5号)。
8.10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8.11仅使用沛县交通运输局账号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合同签订及项目管理等工作由沛县胡寨镇人民政府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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