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档案库房智能化改造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档案库房智能化改造招标公告
编号:ZJSC*
江苏 (略) 受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对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档案库房智能化改造的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竞争性磋商内容:
1.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档案库房智能化改造
1.2采购预算:*元
1.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四章响应文件的内容】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2.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后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2.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http://**)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佰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 (略)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平台服务费:人民币*佰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易 (略)
4.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江苏 (略) 提出。
5.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3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7.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7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8.磋商地点:江苏 (略) 镇江分公司( (略) 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
9.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大港新区金港大道92号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联系人:姜正辉 电话:*
10.2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
邮政编码:*
业务电话:0511-* 联系人:印先生
技术支持电话:*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0519-* 联系人:周女士
网 址: http://**
邮 箱:*@*zztb.com
江苏 (略)
2023年6月21日
编号:ZJSC*
江苏 (略) 受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对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档案库房智能化改造的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竞争性磋商内容:
1.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档案库房智能化改造
1.2采购预算:*元
1.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四章响应文件的内容】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2.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后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2.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http://**)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佰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 (略)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平台服务费:人民币*佰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易 (略)
4.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江苏 (略) 提出。
5.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3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7.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7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8.磋商地点:江苏 (略) 镇江分公司( (略) 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
9.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大港新区金港大道92号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联系人:姜正辉 电话:*
10.2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
邮政编码:*
业务电话:0511-* 联系人:印先生
技术支持电话:*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0519-* 联系人:周女士
网 址: http://**
邮 箱:*@*zztb.com
江苏 (略)
2023年6月21日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