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创建文明城市整治环境卫生”活动社区道路标线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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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创建文明城市整治环境卫生”活动社区道路标线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捷舜 (略) (略) 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拟就“ (略) 整治环境卫生”活动社区道路标线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参与“ (略) 整治环境卫生”活动社区道路标线工程项目的潜在供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S2023-047

2.采购计划备案号:钟财采备[2023]-113号

3.项目名称:“ (略) 整治环境卫生”活动社区道路标线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86.21万元

6.最高限价:86.21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工期:1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6.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7日0:00至2023年06月29日23:59;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

3.方式:

3.1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

3.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每份¥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23年06月30日00:00时;

2.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00时(拒收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

3.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00时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1.5信息安全产品:根据《 (略) 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1.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捷舜 (略) 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郢中镇莫愁大道

联系方式:黄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捷舜 (略)

地 址: (略) 镜月湖大道1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724-*

九、公告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





湖北捷舜 (略)

二0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湖北
项目概况

湖北捷舜 (略) (略) 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拟就“ (略) 整治环境卫生”活动社区道路标线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参与“ (略) 整治环境卫生”活动社区道路标线工程项目的潜在供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S2023-047

2.采购计划备案号:钟财采备[2023]-113号

3.项目名称:“ (略) 整治环境卫生”活动社区道路标线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86.21万元

6.最高限价:86.21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工期:1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6.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7日0:00至2023年06月29日23:59;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

3.方式:

3.1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

3.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每份¥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23年06月30日00:00时;

2.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00时(拒收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

3.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00时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1.5信息安全产品:根据《 (略) 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1.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捷舜 (略) 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郢中镇莫愁大道

联系方式:黄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捷舜 (略)

地 址: (略) 镜月湖大道1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724-*

九、公告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





湖北捷舜 (略)

二0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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