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办公用品框架采购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办公用品框架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HW*、HTCL-JJ-*< :namespace prefix = "o" />
依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2023年度办公用品框架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度办公用品框架采购。
1.2 采购人: (略) (略) 。
1.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略) 办公用品采购工作,合理控制办公费用的支出,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工作所需办公用品的使用需求,特进行采购,详见附件三采购需求。
1.6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1 采购范围: (略) (略) 2023年度办公用品框架采购。
2.2 交货期:接收采购人订货通知单后5日内将订单内全部货物交付到指定交货地点。
2.3 交货地点: (略) (略) 高新区林源园区孵化器 (略) 。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采购预算:*元,产品明细详见采购需求,各产品单价不超过单项最高限价(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增值税费(13%税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有效期一年。
2.6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配有配送车辆不低于3辆(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登记证明、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及车辆彩色照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车辆行驶证、租金发票及车辆彩色照片;车辆的行驶证或登记证书或车辆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前;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不早于2024年6月30日;自有车辆必须在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名下;上述材料若有不合格的不予认可),经营场所不低于400平(自有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原件扫描件;租赁房屋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租金支付证明扫描件;必须在供应商名下或以供应商名义租赁),存储商品场地不低于1000平(自有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原件扫描件;租赁房屋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租金支付证明扫描件;必须在供应商名下或以供应商名义租赁)。
(3)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组成员近3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缴纳社保的记录。
(4)提供供应商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的企业完税凭证。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或相关网站截图)。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未出财务审计报告的以供应商编制的财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7)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三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金额超过60万元的办公用品(本次采购产品清单中的任意一项均可)销售业绩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电子竞价平台提示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18时00分前。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时的手机号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5.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6.1 付款条件:以实际发生数量月度结算。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
7.1 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当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规定完成注册。
7.2 供应商应当于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递交资格申请资料(可邮寄送达)供采购人审核。供应商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
7.3 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28日17时00分。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 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时30分。
8.2 竞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10时00分。
8.3 报价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8.4 起始价:*元(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增值税费(13%税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8.5 报价有效期:30日历天。
8.6其他规则或要求:网上竞价时上传分项报价。
9.项目公告和公示
9.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成交公告的媒介: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所供标的物若未按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联系人:王腾
电 话:*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项目编号:0222HW*、HTCL-JJ-*< :namespace prefix = "o" />
依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2023年度办公用品框架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度办公用品框架采购。
1.2 采购人: (略) (略) 。
1.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略) 办公用品采购工作,合理控制办公费用的支出,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工作所需办公用品的使用需求,特进行采购,详见附件三采购需求。
1.6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1 采购范围: (略) (略) 2023年度办公用品框架采购。
2.2 交货期:接收采购人订货通知单后5日内将订单内全部货物交付到指定交货地点。
2.3 交货地点: (略) (略) 高新区林源园区孵化器 (略) 。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采购预算:*元,产品明细详见采购需求,各产品单价不超过单项最高限价(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增值税费(13%税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有效期一年。
2.6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配有配送车辆不低于3辆(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登记证明、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及车辆彩色照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车辆行驶证、租金发票及车辆彩色照片;车辆的行驶证或登记证书或车辆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前;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不早于2024年6月30日;自有车辆必须在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名下;上述材料若有不合格的不予认可),经营场所不低于400平(自有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原件扫描件;租赁房屋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租金支付证明扫描件;必须在供应商名下或以供应商名义租赁),存储商品场地不低于1000平(自有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原件扫描件;租赁房屋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租金支付证明扫描件;必须在供应商名下或以供应商名义租赁)。
(3)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组成员近3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缴纳社保的记录。
(4)提供供应商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的企业完税凭证。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或相关网站截图)。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未出财务审计报告的以供应商编制的财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7)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三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金额超过60万元的办公用品(本次采购产品清单中的任意一项均可)销售业绩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电子竞价平台提示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18时00分前。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时的手机号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5.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6.1 付款条件:以实际发生数量月度结算。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
7.1 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当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规定完成注册。
7.2 供应商应当于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递交资格申请资料(可邮寄送达)供采购人审核。供应商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
7.3 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28日17时00分。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 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时30分。
8.2 竞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10时00分。
8.3 报价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8.4 起始价:*元(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增值税费(13%税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8.5 报价有效期:30日历天。
8.6其他规则或要求:网上竞价时上传分项报价。
9.项目公告和公示
9.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成交公告的媒介: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所供标的物若未按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联系人:王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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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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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慧、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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