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澄庐项目公区批量精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澄庐项目公区批量精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名称:
金华澄庐项目公区及售楼部改造精装修工程,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招标人名称:
(略) 。
三、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 (略) 婺城新城区西二环南路以西,330国道以南,马海路以北,项目规模,计划工期:90天。本项目叠墅、洋房公区批量精装修以及售楼部改造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其中,包括1#、2#、3#、5#、6#、7#、8#、9#、10#、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5#、26#、27#、28#、29#、30#;售楼部改造以及垃圾用房装修。
2.工期:计划进场时间:2023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四、 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公区装修(含架空层)、售楼部改造区域中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天花、隔墙、包管及涉及装修工程的强电配管配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安装、给排水管安装、洁具及五金安装等工程。
2.计价方式:施工图总价包干。
3.定标原则:1、采用“二次平均价法”评定标办法。2、商务标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评分最高者推荐为拟中标单位。
4.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银行转账支付。报名但未在约定期限内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不参与;
户 名: (略)
税 号:*MA2M71MCXM
开户行:中国银行金华婺城支行营业部
帐 号:*
保证金转账时备注明确为“金华澄庐项目公区及售楼部改造精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0 万元。
2. 资质最低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或*级以上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已实施或在建批量精装类似案例工程2个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额不小于80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个与TOP100(近一年的克尔瑞排名)房企合作的装修业绩。
4. 人员最低要求: 50人 。
5. 财务要求: 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净利润合计为正且近一年不为负,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
6. 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 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 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 近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 近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5)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一、 招标项目名称:
金华澄庐项目公区及售楼部改造精装修工程,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招标人名称:
(略) 。
三、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 (略) 婺城新城区西二环南路以西,330国道以南,马海路以北,项目规模,计划工期:90天。本项目叠墅、洋房公区批量精装修以及售楼部改造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其中,包括1#、2#、3#、5#、6#、7#、8#、9#、10#、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5#、26#、27#、28#、29#、30#;售楼部改造以及垃圾用房装修。
2.工期:计划进场时间:2023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四、 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公区装修(含架空层)、售楼部改造区域中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天花、隔墙、包管及涉及装修工程的强电配管配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安装、给排水管安装、洁具及五金安装等工程。
2.计价方式:施工图总价包干。
3.定标原则:1、采用“二次平均价法”评定标办法。2、商务标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评分最高者推荐为拟中标单位。
4.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银行转账支付。报名但未在约定期限内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不参与;
户 名: (略)
税 号:*MA2M71MCXM
开户行:中国银行金华婺城支行营业部
帐 号:*
保证金转账时备注明确为“金华澄庐项目公区及售楼部改造精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0 万元。
2. 资质最低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或*级以上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已实施或在建批量精装类似案例工程2个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额不小于80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个与TOP100(近一年的克尔瑞排名)房企合作的装修业绩。
4. 人员最低要求: 50人 。
5. 财务要求: 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净利润合计为正且近一年不为负,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
6. 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 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 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 近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 近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5)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