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医院地下室药库冷库改造、PET-CT防护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绍兴市人民医院地下室药库冷库改造、PET-CT防护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绍兴市人民医院地下室药库冷库改造、PET-CT防护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11 项目名称: (略) (略) 地下室药库冷库改造、PET-CT防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采购-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2000;98000 最高限价(元):72000;966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略) (略) 地下室药库冷库改造项目 数量:1项 最高限价(元):72000 标项二: 标项名称: (略) (略) PET-CT防护改造项目 数量:1项 最高限价(元):966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t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1)谈判响应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外注册企业, (略) 住建厅备案;(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提供谈判响应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标项二:(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外注册企业, (略) 住建厅备案;(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证明,该负责人应为谈判响应单位在职职工,以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谈判响应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不接受电话报名),供应商须报名后才可参加投标。 2.报名地点: (略) (略) 招标办(行政楼三楼)。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要) 4.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5-*。 四、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自 (略) (略) 官网:http://**, (略) 卫健委官网:http://**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附件。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谈判响应人应于2023年7月11日9:30时整以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 (略) (略) 行政楼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1日9:30 (略) (略) 行政楼3楼会议室开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潘震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沈少卿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洋江西路589号 传真:/ 联系人 :茅艳萍 监督投诉电话:0575-* |
绍兴市人民医院地下室药库冷库改造、PET-CT防护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11 项目名称: (略) (略) 地下室药库冷库改造、PET-CT防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采购-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2000;98000 最高限价(元):72000;966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略) (略) 地下室药库冷库改造项目 数量:1项 最高限价(元):72000 标项二: 标项名称: (略) (略) PET-CT防护改造项目 数量:1项 最高限价(元):966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t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1)谈判响应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外注册企业, (略) 住建厅备案;(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提供谈判响应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标项二:(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外注册企业, (略) 住建厅备案;(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证明,该负责人应为谈判响应单位在职职工,以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谈判响应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不接受电话报名),供应商须报名后才可参加投标。 2.报名地点: (略) (略) 招标办(行政楼三楼)。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要) 4.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5-*。 四、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自 (略) (略) 官网:http://**, (略) 卫健委官网:http://**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附件。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谈判响应人应于2023年7月11日9:30时整以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 (略) (略) 行政楼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1日9:30 (略) (略) 行政楼3楼会议室开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潘震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沈少卿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洋江西路589号 传真:/ 联系人 :茅艳萍 监督投诉电话:0575-*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