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地球化学探测重点实验室项目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地球化学探测重点实验室项目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中 (略) 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地球化学探测重点实验室项目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服务潜在供应商应在物化探所官网(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2日8: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自然资源部地球化学探测重点实验室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IGGECG*)。
2.项目概况:中 (略) 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地球化学探测重点实验室项目,建设地 (略) 东丽区丽湖清华湾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物 (略) 内,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专业实验室用房及设备用房。
3.预算金额:55万元。
4.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东丽区丽湖清华湾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物化探所基地。
5.服务范围及要求: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核对确定最终的合同价,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及设备的核价与认价及专业分包工程的核价及工程变更(含洽商)的审核及结算审核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调解和仲裁的咨询;配合审计单位工作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政府部门政策咨询及相关服务、设计管理、施工协调管理(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合同、档案管理)、行政及信息文档管理、监理协调管理、竣工验收与结算、决算报审、验收移交协调管理、手续办理和资料整理、移交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全部结束之日为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采购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有效营业执照等所需资质的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内(*@*ttp://**.cn)。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8:00至2023年7月5日17:30(北京时间)内接受各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8:00(北京时间)。
采购人仅接收纸质文件,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材料 (略) (略) 金光道84号物化探所主楼装备基建处357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购人单位主楼第二会议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中 (略) 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 (略) 金光道84号
联系人: 邓艳龙
电话:0316-*
中 (略) 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地球化学探测重点实验室项目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服务潜在供应商应在物化探所官网(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2日8: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自然资源部地球化学探测重点实验室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IGGECG*)。
2.项目概况:中 (略) 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地球化学探测重点实验室项目,建设地 (略) 东丽区丽湖清华湾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物 (略) 内,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专业实验室用房及设备用房。
3.预算金额:55万元。
4.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东丽区丽湖清华湾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物化探所基地。
5.服务范围及要求: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核对确定最终的合同价,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及设备的核价与认价及专业分包工程的核价及工程变更(含洽商)的审核及结算审核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调解和仲裁的咨询;配合审计单位工作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政府部门政策咨询及相关服务、设计管理、施工协调管理(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合同、档案管理)、行政及信息文档管理、监理协调管理、竣工验收与结算、决算报审、验收移交协调管理、手续办理和资料整理、移交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全部结束之日为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采购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有效营业执照等所需资质的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内(*@*ttp://**.cn)。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8:00至2023年7月5日17:30(北京时间)内接受各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8:00(北京时间)。
采购人仅接收纸质文件,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材料 (略) (略) 金光道84号物化探所主楼装备基建处357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购人单位主楼第二会议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中 (略) 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 (略) 金光道84号
联系人: 邓艳龙
电话: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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