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银川热电4000大卡22万吨燃煤竞价竞价公告
宁夏电投银川热电4000大卡22万吨燃煤竞价竞价公告
竞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O-JJ-23-*
二、采购单名称:宁夏电投银川热电4000大卡2(2万吨)燃煤竞价
三、报价开始时间:2023-07-01 09:35
四、竞价时长:180分钟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单位:宁夏 (略)
七、采购执行人:张豪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九、竞价类型:公开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基准热值4000大卡,硫分≤1.2%,水分≤25%,挥发分≥30%,灰分≤43,粒度50mm,汽运一票到厂。付款:现金70%,承兑30%。合同日期:2023年7月2日-7月13日。因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约率低于90%时,按(合同量-实际结算量)×10元/吨,扣减煤款,煤款扣完为止。*方有权根据生产情况对供煤数量做相应调整。数量、质量结算以*方过衡、化验数据为准。质量验收均以合同期内加权指标结算,各项煤质指标按照以下条款进行结算。 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升(降)1千卡/千克,到厂价加(扣)合同单卡价格(即到厂价/基准热值,下同);低于合同约定热值200千卡/千克(不含2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1.5倍;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不含4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2.0倍;低位发热量连续3日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停煤整改处理。(单卡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奖罚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全水分(Mt):指标大于合同约定指标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绝对值,下同),扣“到厂价×1%”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干燥基全硫(St,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2.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3.0元/吨;硫分连续2日高于合同约定值0.6%,停煤整改处理。(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指标小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降低1%,到厂价扣5.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干基灰分(A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5.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10.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灰熔点:在合同期内随机抽检任意批次灰熔点作为合同期内的所有批次结算指标,当低于合同约定值,每降低10℃,到厂价降低5.0元/吨。四、交(提)货方式 由*方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银川热电4000大卡2万吨(1)燃煤竞价|基准热值4000大卡,硫分≤1.2%,水分≤25%,挥发分≥30%,灰分≤43,粒度50mm,汽运一票到厂。|无|无 | 20000 | 吨 | 13% | 2023-07-02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西夏区 同心南街381号银川热电厂煤场 | 宁夏 (略) | 基准热值4000大卡,硫分≤1.2%,水分≤25%,挥发分≥30%,灰分≤43,粒度50mm,汽运一票到厂。付款:现金70%,承兑30%。合同日期:2023年7月2日-7月13日。因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约率低于90%时,按(合同量-实际结算量)×10元/吨,扣减煤款,煤款扣完为止。*方有权根据生产情况对供煤数量做相应调整。数量、质量结算以*方过衡、化验数据为准。质量验收均以合同期内加权指标结算,各项煤质指标按照以下条款进行结算。 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升(降)1千卡/千克,到厂价加(扣)合同单卡价格(即到厂价/基准热值,下同);低于合同约定热值200千卡/千克(不含2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1.5倍;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不含4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2.0倍;低位发热量连续3日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停煤整改处理。(单卡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奖罚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全水分(Mt):指标大于合同约定指标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绝对值,下同),扣“到厂价×1%”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干燥基全硫(St,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2.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3.0元/吨;硫分连续2日高于合同约定值0.6%,停煤整改处理。(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指标小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降低1%,到厂价扣5.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干基灰分(A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5.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10.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灰熔点:在合同期内随机抽检任意批次灰熔点作为合同期内的所有批次结算指标,当低于合同约定值,每降低10℃,到厂价降低5.0元/吨。四、交(提)货方式 由*方负责运输,一票到*方卸煤场地交货。*方负责装车及跨区域运输过程的一切协调工作。 五、货款结算方式:1.一票结算,当月结算,次月支付货款。2.*方按批次给*方提供质量化验单,供货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算单。一票结算,*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方办理结算。3.货款支付方式:现金结算。*方在*方出票挂账后启动付款程序,*方将货款汇往本合同指定的*方账户,*方发票账户须与该指定账户一致。九、其它约定事项1.煤炭粒度最大边长超过基准粒度,*方有权扣除相应数量的煤炭或拒收;若入厂煤炭中含有沙、石、土、矸石及其它杂物或含有低挥发分、高硫煤,*方有权随时停止*方供煤,限期整改,并按*方入场煤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扣除对应数量的煤炭。2.同一车上下热值(低位发热量)差大于等于359千卡/千克,当天批次煤按热值1千卡/千克单独结算,指标不计入加权指标,进煤量计入合同兑现率。*方视供货方为恶意掺假使假和商业欺诈,可将供货方列入黑名单。当日批次煤炭发热量按“1卡结算制”结算。“1卡结算制”是指入厂煤达到掺假使假判定标准后,供方当日所有来煤热值按照1千卡/千克结算,价格按照合同价格除以合同热值计算。3.*方必须服从*方的安全管理,因*方的原因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亡或财产损失,均由*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全部责任。4.*方必须严格按照*方要求使用车辆信息卡,如因*方不及时填写或变更车辆信息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方自负。5.因*方原因发生的涉税事宜,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方全部经济损失。6.煤炭卸载至*方煤场之前,煤炭所有权及风险归*方;煤炭卸载至*方煤场之后,煤炭所有权及风险归*方。 |
发布日期:2023-06-30
竞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O-JJ-23-*
二、采购单名称:宁夏电投银川热电4000大卡2(2万吨)燃煤竞价
三、报价开始时间:2023-07-01 09:35
四、竞价时长:180分钟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单位:宁夏 (略)
七、采购执行人:张豪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九、竞价类型:公开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基准热值4000大卡,硫分≤1.2%,水分≤25%,挥发分≥30%,灰分≤43,粒度50mm,汽运一票到厂。付款:现金70%,承兑30%。合同日期:2023年7月2日-7月13日。因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约率低于90%时,按(合同量-实际结算量)×10元/吨,扣减煤款,煤款扣完为止。*方有权根据生产情况对供煤数量做相应调整。数量、质量结算以*方过衡、化验数据为准。质量验收均以合同期内加权指标结算,各项煤质指标按照以下条款进行结算。 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升(降)1千卡/千克,到厂价加(扣)合同单卡价格(即到厂价/基准热值,下同);低于合同约定热值200千卡/千克(不含2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1.5倍;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不含4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2.0倍;低位发热量连续3日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停煤整改处理。(单卡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奖罚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全水分(Mt):指标大于合同约定指标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绝对值,下同),扣“到厂价×1%”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干燥基全硫(St,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2.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3.0元/吨;硫分连续2日高于合同约定值0.6%,停煤整改处理。(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指标小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降低1%,到厂价扣5.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干基灰分(A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5.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10.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灰熔点:在合同期内随机抽检任意批次灰熔点作为合同期内的所有批次结算指标,当低于合同约定值,每降低10℃,到厂价降低5.0元/吨。四、交(提)货方式 由*方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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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银川热电4000大卡2万吨(1)燃煤竞价|基准热值4000大卡,硫分≤1.2%,水分≤25%,挥发分≥30%,灰分≤43,粒度50mm,汽运一票到厂。|无|无 | 20000 | 吨 | 13% | 2023-07-02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西夏区 同心南街381号银川热电厂煤场 | 宁夏 (略) | 基准热值4000大卡,硫分≤1.2%,水分≤25%,挥发分≥30%,灰分≤43,粒度50mm,汽运一票到厂。付款:现金70%,承兑30%。合同日期:2023年7月2日-7月13日。因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约率低于90%时,按(合同量-实际结算量)×10元/吨,扣减煤款,煤款扣完为止。*方有权根据生产情况对供煤数量做相应调整。数量、质量结算以*方过衡、化验数据为准。质量验收均以合同期内加权指标结算,各项煤质指标按照以下条款进行结算。 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升(降)1千卡/千克,到厂价加(扣)合同单卡价格(即到厂价/基准热值,下同);低于合同约定热值200千卡/千克(不含2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1.5倍;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不含4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2.0倍;低位发热量连续3日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停煤整改处理。(单卡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奖罚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全水分(Mt):指标大于合同约定指标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绝对值,下同),扣“到厂价×1%”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干燥基全硫(St,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2.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3.0元/吨;硫分连续2日高于合同约定值0.6%,停煤整改处理。(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指标小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降低1%,到厂价扣5.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干基灰分(A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5.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10.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灰熔点:在合同期内随机抽检任意批次灰熔点作为合同期内的所有批次结算指标,当低于合同约定值,每降低10℃,到厂价降低5.0元/吨。四、交(提)货方式 由*方负责运输,一票到*方卸煤场地交货。*方负责装车及跨区域运输过程的一切协调工作。 五、货款结算方式:1.一票结算,当月结算,次月支付货款。2.*方按批次给*方提供质量化验单,供货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算单。一票结算,*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方办理结算。3.货款支付方式:现金结算。*方在*方出票挂账后启动付款程序,*方将货款汇往本合同指定的*方账户,*方发票账户须与该指定账户一致。九、其它约定事项1.煤炭粒度最大边长超过基准粒度,*方有权扣除相应数量的煤炭或拒收;若入厂煤炭中含有沙、石、土、矸石及其它杂物或含有低挥发分、高硫煤,*方有权随时停止*方供煤,限期整改,并按*方入场煤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扣除对应数量的煤炭。2.同一车上下热值(低位发热量)差大于等于359千卡/千克,当天批次煤按热值1千卡/千克单独结算,指标不计入加权指标,进煤量计入合同兑现率。*方视供货方为恶意掺假使假和商业欺诈,可将供货方列入黑名单。当日批次煤炭发热量按“1卡结算制”结算。“1卡结算制”是指入厂煤达到掺假使假判定标准后,供方当日所有来煤热值按照1千卡/千克结算,价格按照合同价格除以合同热值计算。3.*方必须服从*方的安全管理,因*方的原因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亡或财产损失,均由*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全部责任。4.*方必须严格按照*方要求使用车辆信息卡,如因*方不及时填写或变更车辆信息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方自负。5.因*方原因发生的涉税事宜,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方全部经济损失。6.煤炭卸载至*方煤场之前,煤炭所有权及风险归*方;煤炭卸载至*方煤场之后,煤炭所有权及风险归*方。 |
发布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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