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1339-*-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445
3、项目名称: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4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4元
7、采购需求:(一)红色村湾改造。外立面改造8000平方米,封岩板2000平方米,墙面彩绘100平方米,污水管网改造150米,混凝土垫层50立方米,浆砌石墙250立方米,停车场硬化1200平方米,路缘石砌筑50米,园路铺设80平方米,环境绿化治理1000平方米等。(二)修缮红军路及战壕。红军路修复500米,战壕遗址修缮布置300米,栈桥8米,标识标牌10套,木凳10套等内容。( 三)酒文化广场及白茶厅。挖土石方300立方米,混凝土堡坎130立方米,石材楼梯30平方米,栏杆30米,广场灯7套,绿化200平方米,花坛砌筑80米,花岗岩广场铺装350平方米;新建白茶厅120平方米,砌块墙30立方米,砖基础20立方米,筏板基础60立方米,混凝土梁20立方米,金属玻璃门窗80平方米,小青瓦瓦屋面200平方米,屋面防水200平方米,电气系统1套,给排水系统1套等。(四)老红军桥环境治理。防腐木铺设400平方米,花岗岩铺设900平方米,墙面抹灰350平方米,花箱12套,景观廊30平方米,沙坑200平方米,标识标牌30平方米,化粪池10平方米,护栏100米,儿童滑梯1个,铺设亮化灯带600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现场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需为综合类(C3证);当现场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且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或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如有))缴纳社保;上传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9)供应商必须为“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10)供应商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 (略) (略) 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 级,诚信专项分分值计为100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2)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8日08时30分止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下一轮或最终报价,下一轮报价的手机号码以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表上的电话号码为准,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30分钟内进行报价,电话号码打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下一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0717-*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5、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07月04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ttp://**)发布。
6、推行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7、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高桥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廷勇
电 话:*
项目概况: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1339-*-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445
3、项目名称: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4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4元
7、采购需求:(一)红色村湾改造。外立面改造8000平方米,封岩板2000平方米,墙面彩绘100平方米,污水管网改造150米,混凝土垫层50立方米,浆砌石墙250立方米,停车场硬化1200平方米,路缘石砌筑50米,园路铺设80平方米,环境绿化治理1000平方米等。(二)修缮红军路及战壕。红军路修复500米,战壕遗址修缮布置300米,栈桥8米,标识标牌10套,木凳10套等内容。( 三)酒文化广场及白茶厅。挖土石方300立方米,混凝土堡坎130立方米,石材楼梯30平方米,栏杆30米,广场灯7套,绿化200平方米,花坛砌筑80米,花岗岩广场铺装350平方米;新建白茶厅120平方米,砌块墙30立方米,砖基础20立方米,筏板基础60立方米,混凝土梁20立方米,金属玻璃门窗80平方米,小青瓦瓦屋面200平方米,屋面防水200平方米,电气系统1套,给排水系统1套等。(四)老红军桥环境治理。防腐木铺设400平方米,花岗岩铺设900平方米,墙面抹灰350平方米,花箱12套,景观廊30平方米,沙坑200平方米,标识标牌30平方米,化粪池10平方米,护栏100米,儿童滑梯1个,铺设亮化灯带600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现场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需为综合类(C3证);当现场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且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或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如有))缴纳社保;上传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9)供应商必须为“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10)供应商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 (略) (略) 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 级,诚信专项分分值计为100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2)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8日08时30分止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下一轮或最终报价,下一轮报价的手机号码以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表上的电话号码为准,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30分钟内进行报价,电话号码打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下一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0717-*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5、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07月04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ttp://**)发布。
6、推行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7、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高桥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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