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总部基地蠡塘路等道路路灯采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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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部基地蠡塘路等道路路灯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总部基地项目的招标人为苏州 (略) (略)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企业总部基地蠡塘路等道路路灯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总部基地
2.工程规模: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总部基地蠡塘路(珠泾路以西段)、支四路、支一路(葑亭大道以北)、瑞华路(葑亭大道以北)、跨春路(星湖街-卢浮泾河)、娄东路(葑亭大道-跨春路)道路路灯采购(含智慧路灯),工程概况: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路灯、合杆路灯约362套及相应配套卡槽连接件等。预算约57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
企业总部基地蠡塘路等道路路灯采购工程
路灯采购工程
3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业绩要求:/
5.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要求:/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7.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10.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其他条件:(1)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 (略) 。(2)申请人应为灯具器材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如生产厂家投标,则应提供自行生产承诺书;如经销商投标,则应提供所投灯具器材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3)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8、9、10及六、其他说明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起至2023年07月14日 17时00分。
2.领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2.现场投标地点: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3.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六、其他说明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9楼 代理地址:
招标人邮编:
*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王雨清
代理联系人: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12-*
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监督电话:
0512-* 、 0512-*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江苏
企业总部基地蠡塘路等道路路灯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总部基地项目的招标人为苏州 (略) (略)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企业总部基地蠡塘路等道路路灯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总部基地
2.工程规模: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总部基地蠡塘路(珠泾路以西段)、支四路、支一路(葑亭大道以北)、瑞华路(葑亭大道以北)、跨春路(星湖街-卢浮泾河)、娄东路(葑亭大道-跨春路)道路路灯采购(含智慧路灯),工程概况: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路灯、合杆路灯约362套及相应配套卡槽连接件等。预算约57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
企业总部基地蠡塘路等道路路灯采购工程
路灯采购工程
3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业绩要求:/
5.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要求:/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7.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10.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其他条件:(1)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 (略) 。(2)申请人应为灯具器材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如生产厂家投标,则应提供自行生产承诺书;如经销商投标,则应提供所投灯具器材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3)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8、9、10及六、其他说明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起至2023年07月14日 17时00分。
2.领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2.现场投标地点: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3.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六、其他说明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9楼 代理地址:
招标人邮编:
*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王雨清
代理联系人: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12-*
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监督电话:
0512-* 、 0512-*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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