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对接及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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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对接及优化

“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对接及优化
发布时间 2023-07-05 09:00:00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对接及优化

项目编号

QT*/1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对接、优化需求及目的

(一)植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业务电子章,根据标的成交结果自动抓取标的数据生成《成交结果通知书》,并可在系统中加盖业务章。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运营平台后,通过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以下简称“农产品购销平台”)发送成交结果通知书(植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业务电子章),实现销售方/采购方、中标方能够在平台账号查看《成交结果通知书》(模板见附件1.成交结果通知书)并打印。

(二)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开辟“农产品购销平台”专栏。目前易交易已做好在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开辟“农产品购销平台”专栏的设计工作,专栏的交易/成交信息需要由农产品购销平台进行推送(交易公告、交易结果),推送数据包括:挂牌/成交项目名称、挂牌/成交项目的网络地址信息。即在农村平台网站农产品购销平台专栏点击相应项目后,网页则跳转到购销平台的具体项目展示界面, (略) 网站等宣传渠道广泛征集受让方。

(三)实现项目公告表单化自动生成。表单化样式参考中心网站的公告,此前手动上传了表单化公告,上传农产品购销平台后格式会略有变动,并且手动将公告复制到系统不便于后期查询统计工作,最好通过系统生成。

具体对接及优化模块、工作量要求详见附件2.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优化需求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单一来源理由及拟采用供应商:

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内蒙古产权 (略) 阳光采购实施办法》“服务类项目的公开采购限额为5万元。公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须通过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以下简称“采购子公司”)实施公开采购”“具有延续性的服务项目,长期需要且连续提供服务、变更供应商会增加时间等成本的采购项目,为提高采购效率,在保证采购效果不变的情况下,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直接进行采购”的规定,此次系统对接、优化系在现有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业务系统体系下的延伸,为保证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建设要求以及配套服务的一致性,需要从原供应商郑州 (略) 处采购。故本次采购拟由呼伦贝尔 (略) 和内蒙古产权 (略) 联合委托,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网上竞价流程采购。

拟采用供应商:郑州 (略)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提供营业执照;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单一来源公示期)

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17: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确定其成交供应商。

3、拟采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32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缴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我单位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平台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成交供应商交付验收合格的成果并开具相应金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部分。

发布媒体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吴秋丽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 (略) 、内蒙古产权 (略)

联系人:盛永艳、马佳丽

联系电话:*、*

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单一来源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相同或相似异议以及超出期限的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操作指南

http://**

附件

附件1.成交结果通知书.doc

附件2.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优化需求.doc

附件3.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呼伦贝尔
“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对接及优化
发布时间 2023-07-05 09:00:00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对接及优化

项目编号

QT*/1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对接、优化需求及目的

(一)植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业务电子章,根据标的成交结果自动抓取标的数据生成《成交结果通知书》,并可在系统中加盖业务章。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运营平台后,通过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以下简称“农产品购销平台”)发送成交结果通知书(植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业务电子章),实现销售方/采购方、中标方能够在平台账号查看《成交结果通知书》(模板见附件1.成交结果通知书)并打印。

(二)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开辟“农产品购销平台”专栏。目前易交易已做好在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开辟“农产品购销平台”专栏的设计工作,专栏的交易/成交信息需要由农产品购销平台进行推送(交易公告、交易结果),推送数据包括:挂牌/成交项目名称、挂牌/成交项目的网络地址信息。即在农村平台网站农产品购销平台专栏点击相应项目后,网页则跳转到购销平台的具体项目展示界面, (略) 网站等宣传渠道广泛征集受让方。

(三)实现项目公告表单化自动生成。表单化样式参考中心网站的公告,此前手动上传了表单化公告,上传农产品购销平台后格式会略有变动,并且手动将公告复制到系统不便于后期查询统计工作,最好通过系统生成。

具体对接及优化模块、工作量要求详见附件2.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优化需求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单一来源理由及拟采用供应商:

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内蒙古产权 (略) 阳光采购实施办法》“服务类项目的公开采购限额为5万元。公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须通过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以下简称“采购子公司”)实施公开采购”“具有延续性的服务项目,长期需要且连续提供服务、变更供应商会增加时间等成本的采购项目,为提高采购效率,在保证采购效果不变的情况下,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直接进行采购”的规定,此次系统对接、优化系在现有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业务系统体系下的延伸,为保证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建设要求以及配套服务的一致性,需要从原供应商郑州 (略) 处采购。故本次采购拟由呼伦贝尔 (略) 和内蒙古产权 (略) 联合委托,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网上竞价流程采购。

拟采用供应商:郑州 (略)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提供营业执照;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单一来源公示期)

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17: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确定其成交供应商。

3、拟采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32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缴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我单位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平台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成交供应商交付验收合格的成果并开具相应金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部分。

发布媒体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吴秋丽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 (略) 、内蒙古产权 (略)

联系人:盛永艳、马佳丽

联系电话:*、*

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单一来源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相同或相似异议以及超出期限的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操作指南

http://**

附件

附件1.成交结果通知书.doc

附件2.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系统优化需求.doc

附件3.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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