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配套高炉煤气放散塔招标公告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配套高炉煤气放散塔招标公告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配套高炉煤气放散塔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配套高炉煤气放散塔(编号:JNGS2023-023)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配套高炉煤气放散塔
建设规模:在规划的场地上新建1 座放散量为40万Nm3/h三管式煤气燃烧放散塔系统及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高炉煤气燃烧放散塔系统红线内所有的蝶阀、水封、切断阀、调节蝶阀、工艺管道、点火装置及相应的低压室和机械、电气、仪表、自动化、电讯,区域道路、工程项目内的土建工程、厂房、钢结构制作和安装,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指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到具备投用条件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招标范围包括:
1.在规划的场地上新建1 座放散量为40万Nm3/h三管式煤气燃烧放散塔系统及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高炉煤气燃烧放散塔系统红线内所有的蝶阀、水封、切断阀、调节蝶阀、工艺管道、点火装置及相应的低压室和机械、电气、仪表、自动化、电讯,区域道路、工程项目内的土建工程、厂房、钢结构制作和安装,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
2.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非标件设计等)、制造、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安装、实验、检验、检测、运输、土建施工(含桩基)、工程资料、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单体调试,分部试运的管理;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联动试车、消缺、72小时试运行、运行三个月后完成性能考核、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设备、材料的运输(含二次转运)、仓储(含安全防护及保卫),施工(包括单机调试,联动试车方案及实施)用水、电、气等介质,劳务、维护、保险、规费、税金、政策性价格调整等费用。承包人保证其所提供的系统设计是合理的、完整的、符合规范的、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定的。
3.道路及沿线设施(EPC): 本标段道路及沿线道路的照明、生产消防水、雨排水、场地排水、生产废水、排水器污水、围栏(砖混+铁艺栅栏)等。红线区域内所有道路、管线、消防及防雷。
4.负责煤气燃烧放散塔系统安全、消防、职业病防护、环保等专篇编制的汇总;安全、消防、环保等报建、检定手续及费用;报建资料(如单体设计方案等)的提供;特种设备取证、报建、报装、检定手续及费用;安全防护、环保设施、职业卫生、项目培训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全部内容。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财务状况良好的单位。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同时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承包人在施工分包前,应事先通知业主方,拟邀请的合格施工承包人需经业主方审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业主方推荐的施工承包人,业主方对施工分包招标结果有否决权)。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具有钢铁企业炼铁系统建设管理相关经验。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3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及炼铁系统建设管理相关经验。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冶金工程或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3.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有1个高炉煤气放散塔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
3.6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3年7月6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7月13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方式:
方式一: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26.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方式二:潜在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建能 (略) ,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能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八一支行
银行账号:6171 7879 428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证明文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6楼 602 会议室(接收人:梁工;电话:0772-*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配套高炉煤气放散塔-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外层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8899/)网上发布。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能 (略) |
地 址: (略) 北雀路117号 | 地 址: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
联系人:杨工 | 联系人:梁峰珲 |
电 话:0772-* | 电 话:0772-* |
电子邮件:*@*26.com |
2023年7月6日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配套高炉煤气放散塔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配套高炉煤气放散塔(编号:JNGS2023-023)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配套高炉煤气放散塔
建设规模:在规划的场地上新建1 座放散量为40万Nm3/h三管式煤气燃烧放散塔系统及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高炉煤气燃烧放散塔系统红线内所有的蝶阀、水封、切断阀、调节蝶阀、工艺管道、点火装置及相应的低压室和机械、电气、仪表、自动化、电讯,区域道路、工程项目内的土建工程、厂房、钢结构制作和安装,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指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到具备投用条件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招标范围包括:
1.在规划的场地上新建1 座放散量为40万Nm3/h三管式煤气燃烧放散塔系统及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高炉煤气燃烧放散塔系统红线内所有的蝶阀、水封、切断阀、调节蝶阀、工艺管道、点火装置及相应的低压室和机械、电气、仪表、自动化、电讯,区域道路、工程项目内的土建工程、厂房、钢结构制作和安装,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
2.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非标件设计等)、制造、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安装、实验、检验、检测、运输、土建施工(含桩基)、工程资料、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单体调试,分部试运的管理;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联动试车、消缺、72小时试运行、运行三个月后完成性能考核、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设备、材料的运输(含二次转运)、仓储(含安全防护及保卫),施工(包括单机调试,联动试车方案及实施)用水、电、气等介质,劳务、维护、保险、规费、税金、政策性价格调整等费用。承包人保证其所提供的系统设计是合理的、完整的、符合规范的、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定的。
3.道路及沿线设施(EPC): 本标段道路及沿线道路的照明、生产消防水、雨排水、场地排水、生产废水、排水器污水、围栏(砖混+铁艺栅栏)等。红线区域内所有道路、管线、消防及防雷。
4.负责煤气燃烧放散塔系统安全、消防、职业病防护、环保等专篇编制的汇总;安全、消防、环保等报建、检定手续及费用;报建资料(如单体设计方案等)的提供;特种设备取证、报建、报装、检定手续及费用;安全防护、环保设施、职业卫生、项目培训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全部内容。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财务状况良好的单位。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同时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承包人在施工分包前,应事先通知业主方,拟邀请的合格施工承包人需经业主方审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业主方推荐的施工承包人,业主方对施工分包招标结果有否决权)。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具有钢铁企业炼铁系统建设管理相关经验。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3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及炼铁系统建设管理相关经验。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冶金工程或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3.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有1个高炉煤气放散塔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
3.6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3年7月6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7月13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方式:
方式一: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26.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方式二:潜在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建能 (略) ,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能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八一支行
银行账号:6171 7879 428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证明文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6楼 602 会议室(接收人:梁工;电话:0772-*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配套高炉煤气放散塔-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外层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8899/)网上发布。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能 (略) |
地 址: (略) 北雀路117号 | 地 址: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
联系人:杨工 | 联系人:梁峰珲 |
电 话:0772-* | 电 话:0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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