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2年海城市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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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2年海城市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 (略) 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7-11 至 2023-07-17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杜铭源
(20 (略) 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47
项目名称:20 (略) 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92,388.00
最高限价(元):1,292,388
采购需求:查看

20 (略) 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包括增设安全标志牌629块,单悬臂式交通标志17块,减速带230米,道口标柱879根,广角镜4块,震荡标线48平方米,新建钢护栏3268米。

合同履行期限:拟计划2023年7月31日开工,2023年10月29日竣工。工期9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对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略) 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略) “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点击查看>>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采用纸质保函的供应商应将纸质保函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至指定的存放地点,并由接收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 (略) 响堂管理区新立派出所西50米
收件人:里志鹏
联系电话:*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备份 (略) 送至指定的文件存放地点,并由接收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9、本磋商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站前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响堂管理区新立派出所西50米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 (略) (略) 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里志鹏
电 话: 0412-*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辽宁, (略)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 (略) 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7-11 至 2023-07-17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杜铭源
(20 (略) 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47
项目名称:20 (略) 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92,388.00
最高限价(元):1,292,388
采购需求:查看

20 (略) 校车行驶路线安防工程,包括增设安全标志牌629块,单悬臂式交通标志17块,减速带230米,道口标柱879根,广角镜4块,震荡标线48平方米,新建钢护栏3268米。

合同履行期限:拟计划2023年7月31日开工,2023年10月29日竣工。工期9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对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略) 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略) “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点击查看>>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采用纸质保函的供应商应将纸质保函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至指定的存放地点,并由接收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 (略) 响堂管理区新立派出所西50米
收件人:里志鹏
联系电话:*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备份 (略) 送至指定的文件存放地点,并由接收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9、本磋商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站前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响堂管理区新立派出所西50米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 (略) (略) 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里志鹏
电 话: 0412-*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辽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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