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年车辆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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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年车辆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车辆保险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CQ-2023-05

项目名称: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车辆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200万元

最高限价:7200万元

采购需求: (略) (略) 运营车辆提供车辆保险采购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度和2024年度保险服务

合同履行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主体及法定代表人2020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包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当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2近三年与拉萨 (略) (略) 不存在各类在诉或已判决(裁决、仲裁)的民事经济纠纷。

2. (略) 参与本 (略) 出具授权。

三、 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先在《第四产权》完成报名后再携带3.2项规定的材料到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填表办理招标文件领取事宜并缴纳标书费(标书费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3.2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凭证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内容及范围、委托期限)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凭证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3.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

3.4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

3.5后续请留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官网》、《第四产权》本项目是否有澄清修改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官网》、《第四产权》上发布。

6.2未按照本项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投标资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被列入采购人禁用投标人名单中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略) (略) 同一采购活动。

七、招标人信息

7.1名称: (略) (略)

7.2地址:西藏 (略) 柳梧新区站前路1号

7.3联系人:葛先生

7.3电话:0891-*

八、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8.1名称:西藏产权 (略)

8.2地址: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

8.3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8.4联系电话:187-8323-2437

保证金详细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80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藏产权 (略)
开户行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营业部
账号 *687
保证金处置方式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转账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将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复印件编制到投标文件中,若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对此做出承诺,未响应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后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2.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属于(2)、(3)、(4)、(5)条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的代理服务费,再将剩余保证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唐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风险提示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略)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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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车辆保险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CQ-2023-05

项目名称: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车辆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200万元

最高限价:7200万元

采购需求: (略) (略) 运营车辆提供车辆保险采购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度和2024年度保险服务

合同履行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主体及法定代表人2020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包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当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2近三年与拉萨 (略) (略) 不存在各类在诉或已判决(裁决、仲裁)的民事经济纠纷。

2. (略) 参与本 (略) 出具授权。

三、 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先在《第四产权》完成报名后再携带3.2项规定的材料到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填表办理招标文件领取事宜并缴纳标书费(标书费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3.2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凭证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内容及范围、委托期限)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凭证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3.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

3.4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

3.5后续请留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官网》、《第四产权》本项目是否有澄清修改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官网》、《第四产权》上发布。

6.2未按照本项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投标资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被列入采购人禁用投标人名单中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略) (略) 同一采购活动。

七、招标人信息

7.1名称: (略) (略)

7.2地址:西藏 (略) 柳梧新区站前路1号

7.3联系人:葛先生

7.3电话:0891-*

八、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8.1名称:西藏产权 (略)

8.2地址: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

8.3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8.4联系电话:187-8323-2437

保证金详细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80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藏产权 (略)
开户行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营业部
账号 *687
保证金处置方式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转账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将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复印件编制到投标文件中,若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对此做出承诺,未响应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后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2.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属于(2)、(3)、(4)、(5)条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的代理服务费,再将剩余保证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唐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风险提示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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