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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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R61984

1.2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

1.5采购需求:购置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用于矿业、地质、土壤环境、底泥、沉积物中的重金属元素的快速分析测定。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所有内容履行完毕。

1.7行业划分:制造业。

1.8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若为制造商,则无须提供专项授权书。(本条适用于进口产品)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7月7日17时至2023年7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具体方式: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

(3)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非因招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投标人因故无法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邮寄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卜悦鑫收 *)送达。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突发情况造成的投标失败。投标人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投标人及联系投标人使用。如有其他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

投标人因故可不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本项目开标过程由投标人代表(如有)、采购人现场监督。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故无法组织线下开标的,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有权改为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6.2本次招标请按“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项目”开标、评标。

6.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4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 (略) 中山东路534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25-* 02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卜悦鑫 唐大维

电子邮箱:*@*cec.cn

联系方式:025-* 025-*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悦鑫 唐大维

电 话:025-* 025-*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R61984

1.2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

1.5采购需求:购置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用于矿业、地质、土壤环境、底泥、沉积物中的重金属元素的快速分析测定。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所有内容履行完毕。

1.7行业划分:制造业。

1.8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若为制造商,则无须提供专项授权书。(本条适用于进口产品)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7月7日17时至2023年7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具体方式: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

(3)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非因招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投标人因故无法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邮寄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卜悦鑫收 *)送达。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突发情况造成的投标失败。投标人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投标人及联系投标人使用。如有其他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

投标人因故可不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本项目开标过程由投标人代表(如有)、采购人现场监督。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故无法组织线下开标的,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有权改为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6.2本次招标请按“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项目”开标、评标。

6.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4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 (略) 中山东路534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25-* 02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卜悦鑫 唐大维

电子邮箱:*@*cec.cn

联系方式:025-* 025-*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悦鑫 唐大维

电 话:025-* 025-*

,南京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R61984

1.2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

1.5采购需求:购置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用于矿业、地质、土壤环境、底泥、沉积物中的重金属元素的快速分析测定。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所有内容履行完毕。

1.7行业划分:制造业。

1.8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若为制造商,则无须提供专项授权书。(本条适用于进口产品)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7月7日17时至2023年7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具体方式: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

(3)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非因招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投标人因故无法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邮寄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卜悦鑫收 *)送达。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突发情况造成的投标失败。投标人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投标人及联系投标人使用。如有其他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

投标人因故可不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本项目开标过程由投标人代表(如有)、采购人现场监督。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故无法组织线下开标的,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有权改为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6.2本次招标请按“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项目”开标、评标。

6.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4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 (略) 中山东路534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25-* 02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卜悦鑫 唐大维

电子邮箱:*@*cec.cn

联系方式:025-* 025-*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悦鑫 唐大维

电 话:025-* 025-*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R61984

1.2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

1.5采购需求:购置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用于矿业、地质、土壤环境、底泥、沉积物中的重金属元素的快速分析测定。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所有内容履行完毕。

1.7行业划分:制造业。

1.8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若为制造商,则无须提供专项授权书。(本条适用于进口产品)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7月7日17时至2023年7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具体方式: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

(3)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非因招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投标人因故无法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邮寄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卜悦鑫收 *)送达。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突发情况造成的投标失败。投标人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投标人及联系投标人使用。如有其他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

投标人因故可不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本项目开标过程由投标人代表(如有)、采购人现场监督。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故无法组织线下开标的,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有权改为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6.2本次招标请按“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项目”开标、评标。

6.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4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 (略) 中山东路534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25-* 02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卜悦鑫 唐大维

电子邮箱:*@*cec.cn

联系方式:025-* 025-*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悦鑫 唐大维

电 话:025-* 025-*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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