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316国道石花镇改造三处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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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316国道石花镇改造三处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GC-ZFCG*HW-0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谷财采备【2023】00411号
3、项目名称:316国道石花镇改造三处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4.*(万元)
6、最高限价:20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方式: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选择“7.0会员端登录”,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http://**:8081/fwzx/*/list.html);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潜在供应商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更正(澄清答疑)公告。采购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更正通知等本项目采购过程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谷城县公共资源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的,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 (2)开标: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当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谷城县公共资源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网上开标。 (3)其它注意事项: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介:本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2.已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在襄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3.如有任何技术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7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2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联系方式: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保东
电 话:*
【项目概况】
316国道石花镇改造三处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GC-ZFCG*HW-0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谷财采备【2023】00411号
3、项目名称:316国道石花镇改造三处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4.*(万元)
6、最高限价:20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方式: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选择“7.0会员端登录”,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http://**:8081/fwzx/*/list.html);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潜在供应商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更正(澄清答疑)公告。采购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更正通知等本项目采购过程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谷城县公共资源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的,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 (2)开标: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当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谷城县公共资源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网上开标。 (3)其它注意事项: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介:本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2.已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在襄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3.如有任何技术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7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2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联系方式: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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