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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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略) 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 (略) 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图预算的批复,南路养〔2023〕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单位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 (略) 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图预算的批复,南路养〔2023〕31号(审定文件名称及编号)审定。项目 (略) 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延平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路面 (略) 道215线延平区塔前镇棚下村(桩号 K21+500),终点为塔前高速互通连接线交叉口(桩号 K25+257),长度3.757km,路面改造28352m。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1 | 1 | K21+500~K25+257 | 3.757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9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无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日 09:00:00[3]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 (略) 交通运输厅最新公 (略) 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本招标项目信用 (略) 交通运输厅□及 市(区)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其中, (略) 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市(区)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 市(区) 网站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延平区塔前镇 地 址: (略) 延平区天台路13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人:小杨
电 话:* 电 话:05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年7月13日
1.招标条件
(略) 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 (略) 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图预算的批复,南路养〔2023〕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单位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 (略) 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图预算的批复,南路养〔2023〕31号(审定文件名称及编号)审定。项目 (略) 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延平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路面 (略) 道215线延平区塔前镇棚下村(桩号 K21+500),终点为塔前高速互通连接线交叉口(桩号 K25+257),长度3.757km,路面改造28352m。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1 | 1 | K21+500~K25+257 | 3.757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9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无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日 09:00:00[3]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 (略) 交通运输厅最新公 (略) 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本招标项目信用 (略) 交通运输厅□及 市(区)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其中, (略) 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市(区)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 市(区) 网站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延平区塔前镇 地 址: (略) 延平区天台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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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人:小杨
电 话:* 电 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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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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