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略) 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项目光伏发电工程,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人名称:
北京力 (略)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回龙观镇 ,项目规模 *.58㎡ ,计划工期 153天 ,招标主要内容:
本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全部为同一个标段。按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及要求之工程范围完成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
① 项目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深化设计、与发改委和供电局等相关部门手续办理、材料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竣工等各项验收、免费维修保养(自集中交付日起计)等全过程的服务,及配合集团在建工程评估、交付评估等相关工作。
② 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全施工周期的技术(包含且不限于:深化设计、安装调试、与其他参建方的技术配合等)、供货进度、安装进度、质量、安全、施工民扰、疫情防控、各阶段各端口政府检查的工作全权负责。
③ 对施工期间安全管理高标准要求。
④ 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方统一的技术、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疫情防控、材料进出场等管理。
⑤ 确保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按工期计划完成供货安装、移交工作面、按期验收及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且不限于:光伏发电相关发改委立项、供电局接入、图纸审查、技术交底、安装告知、节能验收、竣工验收、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手续、光伏补贴手续办理等。
⑥ 本次投标方投标团队不得与中标后的执行团队人员不相符,即中标后的执行团队必须是本次投标的团队;一经发现人员不符,业主方会对中标方进行20万元的罚款,同时更换中标方项目团队的所有人员。
⑦ 投标时,投标方需提报执行团队的人员履历及业绩。
⑧ 业主方面试:执行团队的项目经理、执行经理、现场经理、技术总工及技术部所有技术人员、深化设计单位的主要设计人员。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
2.资质最低要求: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含) , 需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 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 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 近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 近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5)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略) 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项目光伏发电工程,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人名称:
北京力 (略)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回龙观镇 ,项目规模 *.58㎡ ,计划工期 153天 ,招标主要内容:
本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全部为同一个标段。按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及要求之工程范围完成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
① 项目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深化设计、与发改委和供电局等相关部门手续办理、材料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竣工等各项验收、免费维修保养(自集中交付日起计)等全过程的服务,及配合集团在建工程评估、交付评估等相关工作。
② 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全施工周期的技术(包含且不限于:深化设计、安装调试、与其他参建方的技术配合等)、供货进度、安装进度、质量、安全、施工民扰、疫情防控、各阶段各端口政府检查的工作全权负责。
③ 对施工期间安全管理高标准要求。
④ 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方统一的技术、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疫情防控、材料进出场等管理。
⑤ 确保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按工期计划完成供货安装、移交工作面、按期验收及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且不限于:光伏发电相关发改委立项、供电局接入、图纸审查、技术交底、安装告知、节能验收、竣工验收、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手续、光伏补贴手续办理等。
⑥ 本次投标方投标团队不得与中标后的执行团队人员不相符,即中标后的执行团队必须是本次投标的团队;一经发现人员不符,业主方会对中标方进行20万元的罚款,同时更换中标方项目团队的所有人员。
⑦ 投标时,投标方需提报执行团队的人员履历及业绩。
⑧ 业主方面试:执行团队的项目经理、执行经理、现场经理、技术总工及技术部所有技术人员、深化设计单位的主要设计人员。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
2.资质最低要求: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含) , 需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 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 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 近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 近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5)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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